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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将出台

珠海:努力创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

2023年10月26日15:16 |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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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努力创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

10月25日上午,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美丽海湾建设总体安排,以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着力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创建“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家、省、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打造情侣路和万山群岛美丽海湾。”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明确陆海统筹、一湾一策的原则,提出要坚持陆海一体化保护、一体化治理,加强河海联动,针对不同海湾的生态环境特点和湾区发展趋势,为海湾“量身定制”建设对策。

围绕“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目标,《实施方案》对上述两个海湾提出不同的目标。其中,针对情侣路等临近城区且可为城区民众提供亲海空间的海湾,将重点加强陆海污染治理,优化湾区休闲、景观功能,修复受损沙滩、滩涂等自然岸线,优化生态景观廊道和亲海观景平台建设,打造“都市型”美丽海湾;针对万山群岛海湾(桂山岛、东澳岛、大万山岛、外伶仃岛和三角岛)等具有优美自然景观资源的岛屿海湾,重点推动建立旅游区管理和维护体系,优化滨海生态旅游与景观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格局,打造“旅游型”美丽海湾。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美丽海湾基本条件,为创建美丽海湾提供清晰指引。”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海湾环境质量好”方面,要求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入海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海岸、海滩长期保持洁净;在“海湾生态系统健康”方面,要求自然岸线、滨海湿地、鸟类栖息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环境和珍稀濒危的海洋哺乳类、鸟类等海洋生物多样性等得到有效保护;在“人海关系和谐共生”方面,要求具有充足的亲海空间(亲海岸线)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等需求。

美丽海湾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实施方案》在工作任务方面明确,香洲区、高新区和鹤洲新区(筹)要坚持陆海统筹、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细化制定所在辖区美丽海湾具体建设方案,由区政府或统筹协调机构推进实施;各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结合“美丽中国”珠海实践工作部署,统筹安排项目,形成合力系统解决湾区内生态环境问题。

“美丽海湾建设是‘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将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十四五”期间美丽海湾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督导和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珠海特区报记者 罗汉章

(责编:周睿、张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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