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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重点区域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2021年08月09日08:27 |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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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惠州楼市调控新政出台 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9日0时,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联动调控机制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须一次申请备案且10日内公开全部房源

  “惠州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厉打击投机炒房,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通知》,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共分为8条,分别从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联动调控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房地产销售价格往往和土地拍卖价格相关。对此,为了进一步稳定房价,惠州市将出台地价、房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通知》明确,惠州市将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

  在价格备案管理方面,为稳定商品住房供应,《通知》规定,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同时,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重点区域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取证满3年后才可转让

  为了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此次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

  根据《通知》,惠州市将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重点片区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今后还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片区的范围。

  针对政策出台前已购买的情况,《通知》规定,2021年8月9日零时前,重点片区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进行合同网签,但可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在此次限制范围内。

  《通知》重申新购住房3年限售规定,全市范围内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后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取得不动产来源为非购买的(包括新建、继承、受赠、析产、变更、换证等)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该负责人解释,“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方式进行转让的行为。其他通过法院裁定过户、离婚析产、继承、作价入股、吸收合并等方式进行办理转移登记则也不受3年限制。(记者 邱若蓉 通讯员 赵丽霞 罗杰)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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