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制定全國人工智能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

2021年06月29日08:33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立法AI應用 破解落地難

  6月28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召開。全國人工智能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請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擬探索建立與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產品准入制度,縮短人工智能產品與服務進入市場的審批鏈條和周期,破解人工智能產品應用“落地難”。

  制定人工智能產業統計分類目錄

  據了解,《條例草案》從深圳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實際出發,圍繞“明確范圍+補齊短板+強化支撐+搶抓應用+集聚發展+規范治理”等環節進行探索創新。人工智能如何定義?哪些產業屬於人工智能領域的產業?《條例草案》明確,人工智能是一種“利用計算機或者其控制的設備,通過對收集的外部數據進行學習、分析,感知環境、獲取知識、推導演繹,研究、開發用於模擬、延伸和擴展人的智能的理論、方法、技術以及應用的能力”,同時明確了人工智能產業的邊界,將除人工智能軟硬件產品、系統應用、集成服務等核心產業外,人工智能技術在各領域融合應用帶動形成的相關產業也納入人工智能產業范疇。

  《條例草案》還規定,應建立健全人工智能產業統計分類標准,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產業統計分類目錄,有序開展人工智能產業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工作。

  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

  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體制改革方面,《條例草案》提出,建立以市場需求為主導的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創新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機制,建立覆蓋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全周期的扶持政策體系。提出“建立以質量、績效、貢獻為導向的項目評價制度”,在科技管理體制創新方面規定“對承擔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科研人員,採取靈活的薪酬制度和獎勵措施。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

  在人才培養方面,《條例草案》提出,支持本地高等院校開設人工智能相關學科和交叉學科,鼓勵企業創辦研究機構、與學校聯合建設實驗室﹔支持和鼓勵舉辦人工智能境內外高水平的學術交流和產業合作活動等。

  縮短人工智能產品應用審批鏈條

  針對人工智能產品“落地難”的問題,《條例草案》規定探索建立與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產品准入制度,縮短人工智能產品與服務進入市場的審批鏈條和周期,建立新技術參照風險管理制度,支持先試先用。此外,針對目前需求突出的醫療器械產品的應用作出專門性規定:“鼓勵建立臨床試驗倫理審查的快速審核機制與互認機制,探索建立適用於人工智能類醫療器械的快速注冊審批機制。”

  在平台建設和布局方面,《條例草案》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建設人工智能算力基礎設施,面向人工智能應用場景開發需求開放算力資源。明確要求建設集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可靠性評估、倫理安全風險於一體的人工智能測試檢測及認証平台,同時推動檢測標准與國家和國際標准互認互通。

  設立人工智能倫理委員會

  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核心驅動力,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倫理問題的擔憂。對此,《條例草案》參考科技部相關精神,規定市政府設立人工智能倫理委員會,推動構建覆蓋全面、導向明確、規范有序、協調一致的人工智能倫理治理規則。

  《條例草案》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優先納入政府採購目錄,享受相關政策支持﹔產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人工智能場景供給清單,面向全球范圍公開征集應用場景解決方案。(記者 陳小慧)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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