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疫情防控期間購買37種藥物需實名登記

2021年05月30日09:35  來源:人民網-廣東頻道
 

  人民網廣州5月30日電 (張靚雯)5月29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稱,在原制定的《需實名登記報告的退熱類藥品目錄》基礎上,制定新的《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風寒感冒顆粒等20個中成藥和阿咖酚散等17個化學藥位列其中,共計37種藥物。

  其中,20個中成藥裡涵蓋復方感冒靈、感冒清熱顆粒、小柴胡顆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清開靈、板藍根等常見家庭清熱感冒藥,化學藥方面包括阿咖酚散、磷酸奧司他韋、布洛芬、利巴韋林等。以上所有藥品同時也包含了兒童劑型。

  廣東省藥監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時,須在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信息登記管理系統”及時實名登記上報。這也意味著,即日起市民在購買上述37種藥物時需要實名購買。

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藥品目錄

一、中成藥

二、化學藥

(責編:張靚雯、陳育柱)

關注我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