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賣酒給未成年人最高罰款3萬元

2021年01月01日08:49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賣酒給未成年人最高罰款3萬元

  進入新的一年,三部涉及市民健康、營商環境建設和城市排水的深圳經濟特區法規今天起正式實施,為城市發展和市民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禁止使用自動售賣機銷售酒精飲料

  到自動售賣機買飲料,如果發現有啤酒,那麼商家就違法了,將被處以最高三萬元罰款。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作出禁止使用自動售賣設備銷售酒精飲料的規定。

  該項規定主要是為了更好落實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的要求。根據條例,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將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櫃台上設置符合標准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否則也將處一千元罰款。

  作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該條例將健康深圳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提出一系列全新舉措:包括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鼓勵商店超市等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櫃﹔建立居民健康積分獎勵等激勵機制,對居民參與健康促進、體育健身等予以積分並提供兌獎服務等。

  境外專業機構和人才可在深提供服務

  《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今天起實施,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發,聚焦痛點和難點,以此破除制約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

  《條例》根據國家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授權,規定允許具有國際通行資質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筑、規劃等境外專業機構和專業人才按照規定在深圳提供專業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深圳發起設立証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政府採購和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也被“劃紅線”,明確規定不得實施事先確定供應商名單、設立預選供應商名錄、採用隨機方式確定供應商以及設置超出採購目的的資質、規模、注冊地等非必要條件的行為排斥潛在投標人。

  《條例》還要求建立涉企政策文件綜合協調審查機制,避免“文件打架”問題。同時,實行優惠政策集成服務模式,編制優惠政策清單,並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予以告知。

  新建居住建筑陽台應設污水管道

  家中空間有限,很多市民習慣將洗衣機放在陽台,大量含有洗滌劑的洗衣廢水排入雨水管網,容易造成河流污染。我市在大力推進小區雨污分流改造的同時,今天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明確要求:新建的居住建筑的生活陽台和生活露台應當設置污水管道。

  《條例》將實行雨污分流寫進總則,並在法律條文中作出多方面具體要求,深圳也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立法確立全市域採用完全雨污分流的城市。未將雨水、污水分流排入排水管網的,可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對拒不改正違法排水行為且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排水戶”,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禁止排水措施。此條規定豐富了排水監管手段,對野蠻排水行為劃定了高壓線。(記者 李舒瑜)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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