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中學考實施辦法正式發布

2020年11月27日08:55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高中學考實施辦法正式發布

  記者11月26日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深圳市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深圳市學考實施辦法》)已正式印發,明確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合格率98%以上,主要作為學生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和同等學力認定的依據之一。

  合格比例不低於98%

  今年8月,深圳市教育局就《辦法》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引起家長高度關注。為此,市教育局廣泛征詢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專家、家長、公眾等各方意見,積極吸取各類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加強教育政策宣講解讀,對實施辦法做了修改完善。

  與征求意見稿對比發現,《深圳市學考實施辦法》完善5門科目的成績呈現形式,增加了“不合格比例不超過當次該科考生總數的2%”相關內容,即合格比例不低於98%,且5門科目均有補考機會。將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合格標准調整為“在3年內有2次以上(含2次)合格,或在高三學年測試合格,則認定為合格”。

  按有關要求完善考試內容和方式

  據了解,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基本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考試成績是學生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和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

  對於家長關心的體育與健康等5門科目如何考、考什麼等問題,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明確規定,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均須列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並對上述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對象、考試命題要求、考試內容與方式、考試時間和考試成績呈現方式等作出統一要求,由各地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深圳市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在考試形式上,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要將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測試有機結合,重視技能的考核。過程性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實施細則由學校制定並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終結性測試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測試方式可以採用實操測試、紙筆測試或上機測試。

  在考試時間上,體育與健康科目的終結性專項運動技能測試安排在第5學期進行,音樂和美術科目的首次必修課程測試安排在第3學期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的首次終結性測試安排在第3學期末。在成績呈現上,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由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測試成績組成。(記者 姚卓文)

(責編:張晨牧、李語)

關注我們

  •  
  •  
人民廣東人民廣東 粵港澳大灣區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