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兩年內社工服務站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

2020年11月11日08:27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兩年內社工服務站 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

  近日,廣東省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婦聯、殘聯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的通知》,計劃用兩年時間實現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100%覆蓋、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社會工作服務100%覆蓋。

  廣東省民政廳於2017年起開始實施廣東社工“雙百計劃”,目前全省已設立407個鄉鎮(街道)“雙百”社工站,共聘請1737名社工,採取“扎根一村(居),做專做精做實做細后,再逐步輻射”的方式,為困難和特殊群體提供社會工作服務,累計服務有需求對象超過732萬人次。

  在系統總結廣東社工“雙百計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將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按照規劃,到2021年底前全省鄉鎮(街道)建成社會工作服務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會工作服務點,實現全省社會工作服務站(點)100%覆蓋、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社會工作服務100%覆蓋。

  鄉鎮(街道)依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辦(民政辦)、黨群服務機構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務職能的內部機構等現有辦公場所建設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將所轄村(居)分成若干片區,依托村(居)黨群服務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康園中心等現有資源建設村(居)社會工作服務點。

  按照“經辦在鄉鎮(街道)、服務在村(居)”的原則統籌設置事務性和服務性崗位,事務性崗位設在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服務性崗位設在村(居)社會工作服務點。

  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聘用和管理。現有鄉鎮(街道)直接聘用的社工、社會救助經辦人員、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合同期內按程序納入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統一管理使用。在此基礎上,依照崗位需求,全省統一組織公開招錄。對整合納入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管理的工作人員和新招聘人員,依照合同約定落實薪酬,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障待遇。(記者 李強 通訊員 葉金鑫、陳沁怡)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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