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企業)要進一步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對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尚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企業),要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建繳﹔已建繳的單位(企業)要按實際在職人員規范建繳。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與單位(企業)建立用工合同關系的勞務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員應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從業人員少於10人的非公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等,可以按照自願原則辦理公積金的繳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明確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違反該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 歐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