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出台17項措施為城市發展輸送人力資源動能

2020年10月26日10:13  來源:江門日報
 
原標題:我市出台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 17項措施為城市發展輸送人力資源動能

  日前江門市印發了《江門市關於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了17項措施,通過政策扶持、獎勵補貼等方式,為城市發展輸送充足的人力資源動能。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力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數達120家,其中,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家,從業人數達2300人,實現產業規模30億元,基本建成具有僑鄉特色、覆蓋面廣、功能齊全、品牌突出的粵港澳大灣區西翼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設立海外人才孵化與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站

  根據《實施意見》,江門市將科學做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建設規劃。其中,江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主園區規劃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到2021年基本建成。

  各市(區)要結合當地產業園建設,實行產業與人才發展協同布局,在規模較大產業園同步制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園規劃,分園規劃面積一般不少於2000平方米。

  按照《實施意見》,對各市(區)建設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園,建成后由江門市政府按建筑規模給予一定補貼。對獲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資助。

  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運營方面,《實施意見》鼓勵引進具有產業園管理經驗、運營能力較強的機構,負責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日常管理和運營等工作。同時,對產業園的運營進行補貼,每年對國家級、省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運營補貼,補貼3年。

  江門市將根據《實施意見》設立海外人才孵化與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站,聘請“海外引才大使”,積極培育海外人才市場,建立健全與國際接軌的人力資源流動、配置、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

  入駐機構可享受適當獎勵扶持

  《實施意見》指出,對引進入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入駐年限給予適當的租金減免。市人社局介紹,具體而言,可享受前兩年免租,后三年減半的優惠。按照入駐年限和當年的地方財政貢獻,還可享受適當獎勵扶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對江門市新進入到全國服務業500強或者廣東省服務業100強的民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在滬深証券交易所上市挂牌的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給予4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全國服務業500強或者廣東省服務業100強的民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遷入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按“一事一議”方式分別給予重點資助。

  在創新扶持方面,《實施意見》指出,對主導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國家標准及行業標准、省地方標准、江門地方標准及團體標准(聯盟標准)制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高端人才市場培育,對用人單位委托獵頭機構招聘並引進高端人才的,按每引進1人給予用人單位最高30萬元的工作補貼﹔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端領軍人才的,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20萬元的工作補貼。

  同時,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培育。對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一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証書的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高級技師生活補貼1萬元﹔每年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高層次人才,到國內著名專業院校、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培訓和研修﹔每年定期組織人力資源產業從業人員培訓。

  在實施產業園高端人才集聚計劃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制定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引進計劃,以薪酬面議、安居配套、交流支持、就業入學保証等措施,吸引專業化、職業化高端領軍人才集聚產業園。(記者 黎禹君 通訊員 李偉良)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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