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佛山禁止未上牌電動自行車通行

2020年09月28日10:37  來源:佛山日報
 
原標題:未上牌電動自行車將禁止通行

  佛山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未上牌群眾及時上牌,並戴好安全頭盔。/佛山日報記者王澍攝

  連日來,佛山交警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嚴查逆行、不戴頭盔、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並提醒未上牌的車主盡快上牌。10月1日起,佛山將停止辦理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藍色、黃色號牌)上牌業務,屆時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在佛山通行。截至9月24日,全市共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業務60.2萬余宗。

  近日,禪城交警大隊二大隊在禪城區綠景二路與文華中路交叉口,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一名未戴頭盔的外賣騎手在機動車道被交警攔下。“我趕著派單太著急了,才走了機動車道。”這名男子解釋。

  “你送1單才幾塊錢,走機動車道就被處罰50元,掙錢不易,劃不來。”禪城交警大隊二大隊民警譚神養對外賣小哥進行提醒教育,“電動自行車是肉包鐵,如果發生了碰撞,很容易造成身體損傷。”譚神養特別提醒該名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要記得佩戴安全頭盔,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譚神養說,當天上午路口的交通秩序總體良好,僅有少部分人駕駛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但不戴頭盔的市民仍不少,交警採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派發宣傳單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記者在該路口觀察5分鐘發現,約有20輛電動自行車通過,隻有三四輛車沒有上牌,這些車輛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我的車買了很多年了,發票早就不見了,怕上不了牌。”家住禪城的梁姨擔憂地說。

  交警部門表示,辦理上牌關鍵在兩個要素,一是佛山本地身份証或居住証﹔二是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據了解,如果發票遺失,車主本人攜其他上牌材料,到電動自行車上牌點作出車輛合法來源証明后,即可核發牌照。而根據《佛山市公安局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告》,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黃色號牌﹔符合舊國標或符合新國標,但未取得CCC認証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藍色號牌﹔ 符合新國標並取得CCC認証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銀色號牌。

  8月份,市公安局發布了《佛山市公安局關於延長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過渡期號牌的使用時限統一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佛山交警提醒,9月30日后將不再核發藍色、黃色過渡期號牌,未上牌的車主請盡快上牌。(記者 韋娟明 通訊員 黃鐵城)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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