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業服務行業自律公約》發布

2020年09月18日09:25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業主提出投訴 4小時內應回復

  9月17日,深圳市消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加入《深圳市物業服務行業自律公約》(以下簡稱《自律公約》)的407家物業服務企業名單,並向19家物業服務企業代表頒發《自律公約》牌匾。

  據悉,《自律公約》具有三大亮點:一是覆蓋面廣,首批共有407家大中型物業服務企業加入,覆蓋全市10個區(新區),惠及1448個物業小區、122萬家庭住戶﹔二是貼近居民生活,針對共有資金、公共消殺等17大內容進行具體規定,打通物業服務“最后一公裡”﹔三是建立“自律公約+社會監督”模式,《自律公約》海報將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電梯間、公告欄等公共場所,鼓勵消費者對《自律公約》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

  《自律公約》規定,非小區住戶進入封閉式小區進行實名登記,非封閉式小區如有樓棟門禁需確認其有效使用﹔對業主提出的有效投訴,物業服務企業應在4小時內給予回復,並跟蹤解決﹔小區內業主專有部分的維修項目,按照相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並且明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等。對於非物業服務企業維修的項目,物業服務企業予以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等共有物業用途,不得違規泄露業主信息以及做出其他損害業主利益的行為。(記者 董思)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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