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聯合資助項目”開始申請了

2020年09月15日09:18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深港聯合資助項目”開始申請了

  2020年深港聯合資助項目(A類)啟動申請了,從即日起至10月23日,申報單位可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進行申報。

  9月14日,記者從深圳市科技創新委獲悉,在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進程中,深圳出台了一系列舉措,積極推動深港、深澳科技資源協同創新。

  其中,兩年前出台的《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合作。該計劃項目根據資助對象不同,確定了A、B、C、D四類,其中A類為深港聯合資助項目。資助資金主要用於儀器設備耗材、專利及審計費用、科研其他費用、勞務費及績效支出。

  該試行辦法於今年7月1日施行屆滿。7月28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又印發了《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澳門高校及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合作,促進科研資金便利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

  資助的項目類別包括深港、深澳聯合資助項目(簡稱A類),深圳單方資助的技術攻關項目(簡稱B類),深圳單方資助的港澳科研成果產業化項目(簡稱C類)三類。

  管理辦法還優化了預算科目,規定除設備費外的預算調劑權下放到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的產權歸屬也進一步明確。

  記者從2020年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申請指南(A類)中獲悉,深港兩地申請單位就同一合作項目分別向本地科技部門遞交申請,通過兩地聯合評審立項后,由兩地科技部門分別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資助比例不超過深方項目預算經費的50%。(記者 王海榮)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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