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縱深推進鄉鎮街道體制改革

2020年09月10日08:16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廣東縱深推進鄉鎮街道體制改革

  東莞東城街道通過“多網合一”,構建綜合治理平台。圖為東泰社區網格員檢查、採集個體商戶營業執照。

  深圳龍崗區布吉街道大芬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指導轄區居民使用便民服務系統。

  雲浮市升級改造黨群服務中心,努力為群眾辦事提供舒適優質服務。

  本版照片均為資料圖片

  9月9日,廣東省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會以視頻形式召開,總結各地改革典型經驗,對持續推進鄉鎮街道體制改革作出部署安排。會上,廣東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汕尾市、深圳龍崗區、東莞長安鎮等作交流發言。

  會議認為,自廣東省啟動鄉鎮街道體制改革以來,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委關於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工作部署,以鄉鎮街道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構建基層治理新格局,切實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

  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鄉鎮街道體制改革的重要論述,深入推進理順權責關系、優化機構設置、健全運行機制、完善保障體系等重點任務,進一步推動鄉鎮街道體制改革落地見效,把鄉鎮街道體制改革與完善基層治理體系貫通起來,一體推進、整體落實,努力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廣東省司法廳:推動出台依法推進鎮街綜合執法系列文件

  廣東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把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列為重點工作,在廣東省委意見出台后,建立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實施。

  為加強改革法治保障,廣東省司法廳推動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如提請省政府發布《關於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就相關領域的縣級行政處罰權調整由鎮街實施事宜進行依法授權﹔以省委依法治省辦名義印發《關於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明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任務﹔印發《關於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意見(試行)》,指導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今年6月,廣東省司法廳與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共同印發《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台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1年)》,目前正積極推進鎮街參加行政執法“兩平台”試點,研究開發鄉鎮綜合指揮調度平台,完善適應鎮街綜合執法特點的移動執法功能。

  8月以來,廣東省司法廳赴各地開展專題調研,針對各地集中反映的一些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針對黨委依法治縣(市、區)辦隊伍不夠健全、專業素質有待提高的問題,廣東省司法廳推動各地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力爭按照具備法學專業背景或兩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標准配備新進人員,並積極籌劃開展業務培訓。

  就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機制完善問題,省司法廳推動各地盡快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制度、依法治縣(市、區)辦與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的會商機制、鄉鎮街道與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

  目前,不少鎮街具備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對此,省司法廳計劃持續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依法統一綜合執法流程和文書,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執法信息化,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廣東省司法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將被納入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推動鎮街切實落實改革任務和法治政府建設責任。

  廣東省財政廳:加大薄弱鄉鎮補助力度

  廣東省鄉鎮街道體制改革以來,省財政廳和全省各地財政部門對照改革任務,加大財力下沉力度,全力幫助鄉鎮基層對沖疫情影響,保障改革順利推進。

  按照省委改革部署,全省各地市縣財政部門出台鄉鎮街道體制改革財政配套措施,同時積極推進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部分鄉鎮根據需要單獨設置財政機構,部分鄉鎮在機構限額內將財政機構並入到鄉鎮黨政內設機構。

  在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面,省財政廳適當強化省級支出責任,減輕基層負擔,指導市縣政府合理劃分本地各級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明確縣級政府對所轄鄉鎮的基本運轉、基本保障和協調發展承擔統籌保障責任。

  為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省財政廳修訂印發《廣東省財力薄弱鎮(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實現欠發達地區鄉鎮全覆蓋,2020年安排薄弱鄉鎮補助共20億元,同比增長7.7%,鎮均補助提高至203萬元。同時,嚴格落實抗疫特別國債、特殊轉移支付、均衡性轉移支付、生態保護區財政補償、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等各類資金直達基層,幫助鄉鎮增強基本財力保障能力。

  此外,省財政廳還不斷強化專項領域支持鄉鎮改革發展。2018—2020年投入144.34億元支持基層黨組織建設,對欠發達地區998個鄉鎮每年每鎮安排30萬元人大工作和建設經費﹔2019—2021年投入7.4億元支持542個基層派出所加強基礎建設﹔在安排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時傾斜支持新型城鎮化試點和特色小鎮建設。

  廣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繼續強化財政統籌保障能力,指導市縣科學合理劃分縣鄉收支和加強鄉鎮財政職能建設,保障改革順利推進和經濟社會事業平穩運行。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推進政務服務“一張網”向基層延伸

  鄉鎮街道體制改革以來,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鄉鎮街道審批服務便民機制,強化“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為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為推動鄉鎮街道事權規范管理,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進一步優化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支持市、縣(市、區)根據事項下放工作實際,編制鄉鎮街道權責清單並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健全權責清單管理機制,對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各級權責清單實行標准化、規范化、動態化管理,並在廣東政務服務網集中統一公布。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廣東省村級便民服務點、網上政務服務加快實現全覆蓋。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在粵東粵西粵北偏遠鄉鎮和村居試點部署政務服務一體機,將政務服務接入全省13000多台銀行金融自助終端,便利基層群眾“家門口辦事”。廣東政務服務網服務事項覆蓋全省21個地市、6400多個部門、2.6萬多個鎮村。

  為實現基層群眾辦事少跑、少填、少報、快辦,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組織對政務服務事項全流程全要素進行梳理,摸清數據共享和電子証照使用需求、可用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事項底數,推動電子証照、數據共享核驗、電子印章等“應用盡用”,優化基層服務事項業務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同時,建立起全省標准統一、流程閉環管理的政務服務評價、反饋、改進、監督、考核機制,接受社會監督,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還協同省司法廳開展省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台建設與應用推廣,依托“數字政府”政務雲平台、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等基礎平台,為行政執法“兩平台”提供法人庫、人口庫、粵信簽、粵政圖等11種公共支撐能力。此外還協同省市場監管局完善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台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原則,100%上報存量和增量監管數據,為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改革提供強有力支撐。

  汕頭:精簡近六成鎮街事業單位

  汕頭以鄉鎮街道體制改革為契機,大力推動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改革,通過整合優化資源,統一精簡設置機構,加快推進政事分開,完善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改革前,汕頭各鄉鎮街道設置事業單位4—8個,均按條線對應設置,編制2—15名不等,存在規模小、資源分散、效能低下等問題。

  通過整合優化資源,汕頭統一精簡設置鎮街事業單位。改革后,按照工作需要和職能分類進行大力整合,鄉鎮街道統一設置公共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特色農業較為發達、鄉村振興任務較重區(縣),鄉鎮街道因地制宜增加設置農業水利服務中心。

  據統計,通過改革,汕頭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總數由382個大幅精簡至172個,共減少210個,精簡比例接近六成。

  改革前,由於鄉鎮街道機關工作力量不足,事業單位分擔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機關與事業單位職責定位不清、人員混用情況比較突出。

  改革后,通過厘清職責關系,汕頭強化鎮街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結合鄉鎮街道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制訂,明確機關主要抓好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方面工作,事業單位主要履行好為機關提供支撐保障、面向群眾和企業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

  鄉鎮街道是直接面對群眾、服務群眾的第一線、最前沿。在精簡事業單位的同時,汕頭把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建設作為改革重點,進一步擴充強化鎮街事業單位公共服務職能,重塑其公益、服務、專業屬性,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一門式、一站式服務,努力打造“家門口”的辦事大廳,盡量讓群眾“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鎮街”,打通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的“最后一公裡”。

  汕尾:推動派駐鎮街機構全面屬地化管理

  自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啟動以來,汕尾通過推動派駐機構全面實行屬地化管理,把服務、管理資源放到基層,打破基層治理困境,提高基層管理服務水平。

  據了解,在改革中,汕尾明確縣(市、區)直部門設在鎮街的派駐機構,除有明確規定外,其余派駐機構全部實行屬地管理,業務工作接受縣級部門指導和監督,人財物統一歸鎮街管理。通過強化市級統籌協調,理順派駐機構管理體制。

  統計顯示,除少量不宜下放屬地化管理的機構外,汕尾市縣兩級部門派駐鄉鎮街道共計469個機構(其中行政機構180個、事業機構289個)全部實行屬地管理,與鄉鎮街道本級有關機構整合設置。改革前,全市鄉鎮街道共設置黨政機構404個,縣(市、區)直部門派駐鄉鎮街道行政機構180個(除公安派出所),合計584個﹔改革后,共整合設置實體黨政機構442個,較改革前共精簡機構142個,精簡率達24.3%。

  派駐機構屬地化管理后,如何帶動各類資源進一步下沉,為基層治理賦能加速?汕尾落實“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要求,同步下沉鎮街人員編制2230名,交由鎮街管理。改革后,全市所有鄉鎮街道本級人員編制增加57%,每個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平均增加3至4名工作人員,大大充實鎮街基層工作力量。

  為確保“沉下去”“接得住”,汕尾加強屬地化管理配套保障,各縣(市、區)黨委在機構職能整合、人員安排、經費劃轉、國有資產轉移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為基層開展工作解決“橋”和“船”的問題。比如海豐縣,率先召開相關下沉機構工作人員動員培訓會議、研究制定人員轉隸和經費撥付等方面的政策口徑,確保派駐機構力量下沉高質量推進、高標准完成。

  東莞:推動鎮街基本建成標准化政務服務中心

  在優化黨政機構設置的基礎上,東莞以鎮街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委員會和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等3個平台建設作為鎮街體制改革“著力點”,有效提升基層管理服務水平,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作為創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首批試點,東莞在鎮街體制改革中著力加強綜合治理委員會建設,旨在解決治理體系中“理”的問題。通過發揮綜合治理委員會統一指揮協調平台作用,推動各方資源力量協同有序參與,形成黨委、政府、社會、公眾攜手參與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按照“四個一”(一張基礎網格、一支專業隊伍、一組信息系統、一套工作制度)工作思路,東莞成立東莞市調解協會,建設“莞邑調解”,全力推動“智網工程”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深度融合,努力把社會矛盾化解在最基層。

  針對治理體系中“治”的問題,東莞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建設,以各鎮街組建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為抓手,穩步整合鎮街本級以及派駐鎮街機構的執法資源和力量,按照“成熟一個納入一個”的原則,逐步將執法職能整合到綜合行政執法辦,實行“一支隊伍執法”。

  東莞還通過組建鎮街公共服務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推動全市32個鎮街基本建成標准化政務服務中心,構建鎮街“大民生服務”格局,系統解決治理體系中“服務”的問題。

  據介紹,標准化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后台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証”的綜合窗口服務模式,建設鎮街“數據小腦”(數據分中心),並接入市政務數據大腦,實現數據實時匯聚、交換共享,不斷提高鎮街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

  湛江:多措並舉落實行政執法重心下移

  湛江市多措並舉、精准施策,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抓好機制、職權、人員編制、財政“四到位”,推動執法重心下移。

  為解決指揮協調問題,由依法治縣(市、區)辦統籌縣級各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在鎮街黨(工)委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按權限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一指揮調度各方面執法力量﹔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通過整合鎮街各類業務系統和資源,建立健全一體化綜合指揮平台,實現統一指揮協調、信息互聯共享、部門齊抓共管的綜合行政執法機制。

  職權調整到位,有效解決基層執法賦權問題。市司法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各縣(市、區)梳理下放鎮街行政執法職權事項目錄及權責清單。其中職權調整事項目錄由市政府以公告形式公布,進一步統一規范鎮街執法事項,明確縣級執法部門和鎮街的執法邊界。目前,全市各縣(市、區)共下放行政執法事權4000多項。

  通過編制、人員下沉,湛江市不斷鞏固發展鎮街執法力量。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當地向各鎮街和縣級行政執法協調機構下達一批編制。市、縣(市、區)共下劃編制1293名。雷州市和開發區除派出所外的派駐鎮街機構全部下放﹔其他大部分縣(市、區)都將自然資源所、大部分街道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中隊整建制下放﹔繼續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也全部納入鄉鎮街道工作平台。

  在資金保障方面,湛江市各縣(市、區)合理劃分縣(市、區)和鄉鎮街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針對財力薄弱的鄉鎮街道,明確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按照“財隨事轉”原則相應辦理資金和經費預算的劃轉。

  雲浮:推行群眾“上報線索” 鎮街“分工派單”

  在推進鎮街體制改革過程中,雲浮從提升黨(工)委屬地核心領導力上解題,構建鎮街協同高效運行機制,實現“物理變化”向“化學反應”轉變。

  雲浮堅持黨建先行,健全鎮街黨(工)委統一領導機制,構建起以鎮街黨(工)委為核心,轄區資源整合、多方聯動的基層黨建工作體系,並通過編制鎮街權責清單,使干部職工工作目標明確。

  在前期試點中,雲浮探索群眾“上報線索”、鎮街“分工派單”、縣鎮“下沉辦理”綜合指揮體系模式,被証明行之有效。改革開始后,這一模式在全市63個鎮街推廣。

  據統計,截至目前,雲浮群眾上報線索共8975個,村居收集問題4352個,鎮街累計分工派單13327個,已辦結13273個,其中縣級下沉辦結4582個。

  “改革前,鎮街能統籌指揮上級部門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改革后卻成了普遍現象。”雲城區雲城街道黨工委有關工作人員如是說。

  為確保資源下沉、保障有力,雲浮從改革人財物配套上發力,統籌推進196個縣級派駐站所連同827名編制和人員下劃鎮街屬地(委托)管理,並與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綜合設置,屬地(委托)管理站所資金、資產一並劃轉,推動資源向鎮街一線傾斜。

  例如,羅定市將自然資源所、畜牧獸醫水產站等實行屬地管理,比改革前平均每鎮街可多統籌使用人員15名。

  據統計,改革后各鎮街平均違法行為發生率比改革前下降超過三成,結案率上升超過五成,社會大局更加和諧穩定。

  深圳龍崗:實行基層治理“一網統管、全域覆蓋”

  深圳市龍崗區強化機構編制、社區網格等資源統籌,建立起規范靈活高效的管理體制,釋放基層干事創業的活力。

  在改革中,龍崗區推行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交叉任職舉措,辦事處副主任、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原則上由街道黨工委委員兼任,大幅壓縮領導數量,比例達31%。街道綜合性機構主要負責人原則上由班子成員兼任,進一步縮短管理鏈條,不僅強化黨工委對街道各項工作的領導,還實現扁平化管理。

  此輪改革后,龍崗區街道黨政群機構從15個精簡為8個,壓減46.7%。除6個必設機構外,特色化設置經濟服務辦和城市建設辦2個機構。

  如坂田街道基於服務片區龍頭企業和世界級電子信息產業集群承載區的需要,因地制宜設置坂雪崗科技城綜合服務辦公室。

  值得一提的是,龍崗區允許街道採取編制分類管理、人員統一使用的方式,統籌各類編制資源,賦予街道更大用人自主權。街道可將分散在各科室、事業單位的各類工作人員進行靈活地調配、統籌,按需設崗,按崗位架構確立工作領導關系。此外,還將駐街單位的工作力量納入街道綜合執法委員會等工作平台,建立及時響應機制。

  基層治理“一網統管、全域覆蓋”是龍崗區改革的又一實招。龍崗區擬將城管、黨建、食品等各種條上專業網格整合成一張網,統籌負責基層治理各項工作,以此增強改革整體性和協同性。

  針對全區網格員隊伍存在總量偏大、待遇不高等問題,龍崗區按照“整合、減員、增薪、提效”的目標,精簡優化網格員隊伍,並探索建立“職級薪酬+績效薪酬”管理制度,激勵網格員挖掘自身潛能,推動業務能力提升。

  韶關南雄:擬下放鎮街行政職權332項

  韶關南雄市在鎮街體制改革中大力推進上級派駐機構改革,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人有權有物。

  推動權力下放,南雄率先推進派駐體制改革,將部分上級派駐機構相關職能、人員和編制整合並入鄉鎮街道綜合辦事機構,並按照實際需要、能放則放的原則,制定職權下放目錄。目前,該市已初步制定職權下放目錄,共梳理出332項擬下放鎮街實施的行政職權,並結合韶關市《縣級下放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目錄》,進一步簡政放權,提升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職權“放得下”,鎮街更要“接得住”。南雄將上級派駐機構共計129名編制全部合理分配到各鎮街,充實到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此同時,加大鎮街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推動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關,將收回的編制用於置換行政執法專項編制,從而進一步壯大執法隊伍,強化執法力量。

  此外,南雄市還建立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委員會、綜合執法委員會等統一指揮協調工作平台,強化鎮街黨(工)委對各類資源的統籌管理。

  為及時跟進鎮街履職盡責情況,南雄市委編辦成立鎮街機構改革工作督查專責小組,對各鎮街、市直相關部門涉改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市財政局合理劃分市鎮兩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確保財力保障﹔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著手整合鎮街各類業務信息資源,確保執法數據互聯互通,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支撐。(記者 駱驍驊、王聰、陳理)

(責編:張晨牧、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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