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前暫停招生
日前,廣州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我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2021年底前,全市將完成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行政審批及法人登記工作。
2021年10月31日前,選擇繼續從事學科類培訓的營利性機構,須向所屬地區教育部門提交申請,並由區教育部門完成受理。校外培訓機構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行為。對於舉辦者未選擇非營利性法人登記,又不主動停止培訓活動的機構,所屬地區教育部門在規定時限內依法終止其辦學資格。
學科類機構如何辦理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通知》指出,已取得辦學許可証,且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從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業務的營利性機構,需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發辦學許可証,到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同時到市場監管部門注銷營利性機構主體。
當從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需向其他經營范圍轉型時,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變更辦學內容,領取新辦學許可証后,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法人登記。
校外培訓機構決定解散機構的,應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該校外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決議后,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原審批機關應及時予以核准,同時指導培訓機構依法清算財產,及時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
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准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記者 黃錦輝)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