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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八項措施精准調控樓市

2020年07月15日10:16 | 來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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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推出八項措施精准調控樓市

  住房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事關群眾安居樂業,事關城市長遠發展。近年來,深圳認真落實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為了破解大城市高房價問題,在2018年率先推出“二次房改”,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方面,我市自2016年實施新一輪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先后出台“深八條”“深四條”等文件,嚴格執行限購、限貸、限售、限價、限戶型五限政策,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態勢。

  今年4月以來,我市房地產市場交易較活躍,二手房價格上漲過快,部分熱點片區熱點樓盤出現新房搶購、二手房挂牌價虛高等現象,引起廣泛關注。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住房建設局等部門迅速採取行動,深入核查情況,及時進行回應。隨后,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治理行動,對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虛假宣傳、發布不實言論等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和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工作要求,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原則,深入研判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形勢,經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購買商品住房。

  制定這條政策的背景是:近幾年,我市落戶即可購房,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市場供需矛盾,這對於早期已落戶深圳並連續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緊張背景下,適當收緊戶籍居民購房政策,以切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具體來講,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后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為積極發揮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節房地產市場作用,保障剛需,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我市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了進一步完善,《通知》規定: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對購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2.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3.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我市現行存量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是2016年10月評估更新的,與目前市場成交價格存在較大差距,為此,更新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二手房市場真實成交價格。

  此外,近一年來,我市成交的商品住房中,換手率較高。現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將對當前二手市場過熱起到抑制作用。

  (四)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為使我市住房標准更符合市場實際,本通知對普通住房標准進行細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制定這條政策的背景是:我市目前的普通住房標准隻考慮了容積率和面積兩個指標,從今年上半年房地產市場偏熱的情況來看,有必要增加價格因素,更合理地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准,保障大部分群體對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價格上漲。

  (五)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當前,我市熱點片區部分樓盤因區位、學位等因素,出現搶購現象,不利於我市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為此,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多的熱點樓盤,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

  目前,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銀行貸款評估價、政府部門登記價未真正實現“三價合一”,容易產生“陰陽合同”“高評高貸”等問題。因此,本通知規定: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下一步,我市將通過統一的房地產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工作,並同步將真實的合同數據推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業務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實現“三價合一”。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目前,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夠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機構手中,交易雙方因信息不對稱容易被市場不實信息誤導。為此,《通知》提出,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權限,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通過這一舉措,有利於增加二手市場信息透明度,規范中介機構交易行為,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二手住房價格。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總體來看,《通知》提出的八項措施,涵蓋了行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內容,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優先滿足剛需,有效遏制投機炒房﹔二是運用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確保精准施策﹔三是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引導市場回歸理性。《通知》的出台是對我市既有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對於構建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夯實2018年出台的住房新政,加快構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讓更多的市民通過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決住房困難。一是加大居住用地供應,今年計劃供應居住用地3平方公裡以上,比往年增長一倍以上。今后新增土地將主要用於公共住房建設。二是增加商品住房供應,今年新開工商品房1200萬平方米,是往年600-800萬平方米的近兩倍﹔下半年計劃入市商品住房項目80多個,預計供應房源面積超過500萬平方米、超5萬套。三是加大公共住房建設,今年建設籌集公共住房不少於8萬套,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建設籌集40萬套公共住房的目標。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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