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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校外培训暗藏十大潜规则

2021年07月17日08:2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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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校外培训暗藏十大潜规则

  7月16日,广东省消委会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反映,结合“挑战消费潜规则”等监督活动,提炼总结并对外发布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十大潜规则,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培训消费陷阱,规避消费风险。

  十大潜规则逐个数

  师资宣传套路深

  “货不对板”差太远

  案例:家长张女士将孩子送进某培训机构。双方签订协议时,机构负责人承诺邀请著名教师讲课,但家长却发现并没有名师上课,部分老师甚至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提醒:名校名师是校外培训机构常见的宣传卖点,但部分培训机构为降低成本,找一些有教师资格证的年轻人,甚至是在校大学生,将他们包装成“特级教师”与“名师”,以虚假宣传误导或者诱导消费者。

  储值优惠很诱人

  预付学费难退还

  案例:胡女士在某早教机构为孩子报读课程,在销售人员的推介下,胡女士为孩子购买了98节课,共计1万余元。但胡女士搬家后离培训机构较远,加上课程经常安排不上,于是向早教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却遭到拒绝。

  提醒:很多消费者容易受优惠吸引,一次性缴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当培训效果达不到预期而提出终止合同时,往往会陷入困境。建议消费者理性对待优惠促销,尽量避免大额预付式消费。

  约定内容随意变

  服务下降难维权

  案例:廖先生称,基于对某校外培训机构老师的认可,为孩子报了一年的语文线下培训课,后由于疫情影响,转为线上上课,但线上老师与线下老师不是同一个人,水平相差太远。廖先生向该机构提出解除合同,遭到拒绝。

  提醒:本案中,廖先生基于对该培训机构线下老师的认可选择了课程。现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变更了合同内容。若廖先生能举证证明该变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口头承诺有猫腻

  “白纸黑字”很重要

  案例:某钢琴培训班口头承诺可无条件退款,刘先生因此为孩子报了课程,并一次性支付了12课时的学费。后来,刘先生因课程不适合孩子,要求退回剩余6节课的费用,培训班却迟迟不退款。由于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刘先生“无条件退款”的要求很难被支持。

  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培训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日后若发生争议,就可以根据合同依法维权。

  分期付款付学费

  退贷被动且困难

  案例:王女士以分期付款方式为儿子报了某校外培训机构的网络课程。后因不满意学习效果提出退课、退款。但由于当时是申请贷款支付的学费,故申请退款时十分被动。

  提醒:案例中所提及的贷款应该是一种“教育贷”,教育培训机构与消费者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由金融机构一次性将学费贷款支付给教育培训机构,再由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分期还款。教育培训机构往往用此类贷款“免息”、减轻支付压力等理由来吸引消费者,却淡化了其贷款属性和风险。

  课程安排被隐瞒

  报名容易约课难

  案例:消费者曾女士在某线上校外培训机构为孩子报读课程时,销售人员并未清楚告知该课程需要约课。缴费报名后,曾女士才发现需要约课,且约课难度非常大。她向售后服务人员反映情况,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被推销其他贵价课程。

  提醒: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在介绍课程时避重就轻,只提课程数量,淡化上课时间安排。消费者在实际选课时往往因为学员过多或机构师资力量不足,导致无法预约到合适的课程。

  格式合同藏陷阱

  霸王条款侵权益

  案例:陈女士在某机构为孩子购买了早教课程,共144节课,价值30999元。孩子学了4节课后,她觉得不合适,申请退费。早教机构同意按“已上三分之一以内购买课程节数者,扣除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后,可退还已付费用的一半”的约定退款,只退还了14000多元。

  提醒:本案中,陈女士购买的课程价值3万多元,申请退费时仅上了4节课,而根据协议只能获得14000多元退款,该条款属“霸王条款”。

  低价营销花样多

  超长预交应谨慎

  案例:黄女士等人反映,其孩子报读的某校外培训机构经常以“老生优惠”“老带新享折扣”等名义,要求家长预交下一学年的费用。

  提醒: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家长要避免跨年预交费,如果培训机构强行要求家长预交超长时间段的学费,家长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

  提分“保过”作卖点

  事后结果不认账

  案例:刘先生投诉称,某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在他为孩子报名时,声称保证能让孩子的中考成绩超过建档线几十分。可是中考后,孩子的成绩离建档线还差几十分,与培训机构当初的承诺相差甚远。

  提醒:在教育培训行业中,“保过”非常受欢迎。而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个人信息遭泄露

  推销电话接不停

  案例:消费者在登录某个教育培训机构网站时,按客服的指导留下了孩子的基本信息和个人电话。之后不久,就开始接到不同培训机构的推销电话。一名推销人员还直言:“各个培训机构的信息都是互通的,你只要咨询了一家机构,别的机构也就掌握了你的信息。”

  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案例中的培训机构显然违反了这个规定,消费者可以举报。

  文/何颖思 通讯员粤消宣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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