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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不新批中小學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2021年08月14日08:59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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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州:摸查無辦學許可証機構

  2021年7月,記者赴番禺區薈賢小學探營“官方帶娃”,同學們參與機器人創意編程課程。

  8月13日,《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正式發布。通知提到,全市各區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堅決予以清理整頓。

  不再新審批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

  通知要求,要全面摸清底數,加強風險研判。充分依靠街道(鎮)和社區網格化治理體系,再排查再細化。從細摸查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底數,全面摸查現有未取得辦學許可証的非學科類和外語(英語、日語、韓語)類校外培訓機構,於8月17日前填寫《情況摸查表》報送市教育局。督促校外培訓機構每周五前在“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上更新機構相關信息。

  全市各區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對於開展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非學科類培訓的機構(以下簡稱“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和廣東省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設置標准的要求進行審批,發放辦學許可証,確保証照齊全。申請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等體育社會組織的,按照廣東省體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的通知》,指引其到法定部門辦理。現有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參照《廣州市民辦培訓機構分類登記審批服務指南》執行。

  寒暑假不得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

  通知要求,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各區要堅持疏堵結合,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壓減,解決此類機構過多過濫問題,積極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向非學科類轉型發展並做好相應審批指引和辦証服務。充分發揮教研部門的作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審查專家委員會,組織教研員開展培訓,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課程進行監督檢查,在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進行審核把關。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借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嚴重問題的機構。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堅決予以清理整頓。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做好收退費引導和風險防控工作,指導和督促停課機構組織好退費工作,優化退費流程,保証渠道暢通,可積極引導家長轉為合規時段課程。對於學生家長不願意退費的,在落實《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堅決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提出的歷史遺留問題妥善處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嚴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家長和學生進行營銷轟炸。

  嚴禁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

  根據通知,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利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各區要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公益屬性,依規明確收費標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探索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各區要充分考慮“雙減”工作啟動后對培訓機構運營、學生假期生活帶來的影響,把握文件要求,注重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積極穩妥推進。全覆蓋開展執法檢查,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做好風險研判並制定防控預案,妥善處置涉校外培訓的輿情、信訪投訴及各類矛盾問題。對確實存在困難的給予關心幫助,引導其積極轉型,充分發揮各區民辦教育協會行業自律和宣傳引導作用。

  “雙減”時間軸

  7月

  7日 教育部印發《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托管服務的通知》,引導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暑期托管服務工作 。

  9日 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做好小學生暑期托管服務工作的通知》,今年暑假期間開展小學生校內托管服務試點工作。

  20日 廣州發布《廣州市培訓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2日 廣州市教育局發布《廣州市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提到幼兒園不得布置讀寫算作業,杜絕校外培訓機構以幼小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小學內容,對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

  23日 廣州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暑期聯合執法檢查。

  24日 新華社發布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同日,中國民辦教育協會率有關校外培訓機構聯合發出倡議書,深刻認識“雙減”重大意義,堅決擁護中央決策部署。

  27日 據廣東省教育廳官微“廣東教育”,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廣東義務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做到課后服務兩個“全覆蓋”。

  28日 教育部發布通知,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

  30日 廣東省教育廳召開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暨“雙減”工作推進會。

  8月

  3日 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於堅決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

  11日 教育部官微“微言教育”發布,國務院教育督導辦將對各地落實“雙減”情況建立半月通報制度,建“雙減”曝光台。

  13日 發布《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

  文/記者劉曉星 圖/記者陳憂子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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