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名領導干部因防控疫情不力被嚴肅問責
人民網廣州8月12日電 (陳育柱)8月12日,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通報,5月21日至6月19日,廣州市發生境外輸入關聯本土疫情,波及佛山等市。在疫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廣州市紀委監委疫情防控問責聯合調查組進行深入調查。在查清事實、厘清責任的基礎上,20名領導干部被嚴肅問責。具體如下:
陳志英,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給予誡勉處理。
黎明,廣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黃光烈,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胡文魁,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夏海暉,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處黨支部書記、處長,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李雙明,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楊智聰,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洪謙,廣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陳小華,廣州市荔灣區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畢銳明,廣州市荔灣區委副書記、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林雋,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調研員。
余方海,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顧偉星,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顧湘,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王增光,荔灣區白鶴洞街道黨工委書記,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陳志峰,荔灣區白鶴洞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蔡順水,荔灣區白鶴洞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李浩,荔灣區白鶴洞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二級調研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鄒劍曾,荔灣中心醫院黨委書記,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專業技術崗位等級降低兩級。
吳煒戎,荔灣中心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專業技術崗位等級降低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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