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深圳地鐵票價將實行動態調整的定價機制。記者從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日前聯合出台《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定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規將提高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定價科學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城市軌道交通票價由日常運營成本和稅金計算得出。根據《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收入包括票務收入和非票務收入。非票務收入,是指城市軌道交通線路、車站及企業擁有的地下空間經營范圍內廣告、通信、商鋪等附屬業務收入。制定票價時,非票務淨收入優先用於沖減城市軌道交通日常運營成本。
《辦法》規定,市發展改革部門應會同市交通運輸部門建立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的定價機制,使城市軌道交通票價及時反映日常運營成本變化情況。調整城市軌道交通票價應以政府相關成本監審機構依法核定的日常運營成本為基礎,票價調整幅度不得高於原票價執行年度累計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幅度。
《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記者 彭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