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將對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進行改造

2020年07月09日17:58  來源:清遠日報
 
原標題:清遠將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舊小區

  7月8日,清遠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和七屆6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清遠將對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產權、未列入危房改造或棚戶區拆遷改造計劃、並且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進行改造。

  用3至5年分批改造  

  《方案》提出的總體目標是,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對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產權、未列入危房改造或棚戶區拆遷改造計劃的,並且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進行美化綠化亮化改造,補齊老舊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短板,完善老舊小區功能,重塑街區活力,努力打造環境舒心、配套貼心、服務暖心、凝聚民心的“四心”小區。

  根據《方案》,此次改造的對象是2000年之前建成的、人居環境較差、配套設施不全或破損嚴重、無障礙建設缺失、管理服務機制不健全、群眾反映強烈的老舊居住小區,在現狀摸查和分類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改造一批、策劃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分批滾動有序改造。

  條件成熟可加裝電梯

  根據《方案》的改造內容,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則,改造內容分為基礎完善類和優化提升類兩大類。基礎完善類以老舊小區配套設施為切入點,通過實施供水、供電、供氣、弱電、道路等改造提升項目,將重點解決居民的用水、用電、用氣、垃圾分類等問題。《方案》也提出,條件成熟的,加裝電梯也可一並考慮。

  優化提升類是在保基本的基礎上,回應群眾關切,鼓勵在改造中建設一些提升類的基礎設施,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探索配建黨員活動室、停車場、物業用房等,優化提升類的工程費用原則上由居民自行籌資及社會籌資承擔。

  將注重完善公共服務設施

  具體改造對象又分為小區公共部分和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兩個部分。

  小區公共部分將重點修繕市政配套設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補充無障礙設施﹔維修更新消防安防設備,清理住改倉等安全隱患,拆除違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整治環境衛生,推進“三線”整治,完善道路照明設施,實施綠化美化﹔開辟公共開敞空間,疏通步行網絡。有條件的小區可增設社區養老、醫療、教育、停車等公共服務設施,營造宜居公共空間。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將重點改造房屋建筑的水、電、氣、通信等老化設施設備、水電氣“一戶一表”、管道燃氣入戶、維修樓梯踏步、粉刷樓道牆壁、整飾房屋外立面、補齊樓道消防設施,保障住用安全。有條件的居住建筑可選取加裝電梯、屋頂綠化、抗震節能等提升改造內容。

  “改什麼”“怎麼改”尊重居民意願

  《方案》要求,改造內容的確定,即“改什麼”“怎麼改”要與居民充分協商,尊重居民意願。

  改造前期將由街道、居委會征詢居民意願,征集改造事項,開展數據摸查。鄉鎮(街道)牽頭組織居民成立項目建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業主自管小組等小區自管組織,發揮居民的主體作用。

  鄉鎮(街道)或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將根據居民訴求,組織編制小區改造方案,經小區自管組織確認后報縣(市、區)政府審定。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的保護,消防設施的調整、規劃調整等內容時,由轄區政府組織縣(市、區)文化、消防、規劃、房屋管理、建設等部門進行論証確定。

  居民、市場、政府多方共籌資金  

  《方案》也提出,將建立居民、市場、政府多方共同籌措資金機制。

  按照居民、市場、政府共同出資的原則,採取“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領、各方支持”的方式統籌推進,採取“居民出一點、社會支持一點、財政補助一點”等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鼓勵以企業投資、捐資冠名等方式吸引社會力量捐資或捐贈城市家具、雕塑等項目,原產權單位通過捐資捐物等方式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按照居民、市場、政府多方共同出資原則編制年度資金計劃,報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清遠還將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和辦事處的屬地管理職能,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改造全過程及改造后的指導、管理、服務,推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商共治”的社會治理模式。

  《方案》還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加強工作督查督辦,組織項目巡查、抽查,定期將工作情況在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通報﹔縣(市、區)政府應明確責任人,緊密跟蹤項目進度,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溝通協調,確保老舊小區按計劃、按設計高效有序推進改造。(記者 朱文華)

(責編:肖錕、陳育柱)

關注我們

  •  
  •  
人民廣東人民廣東 粵港澳大灣區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