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全天禁止黑煙車通行

2020年07月08日09:38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州將全天禁止黑煙車通行

  廣州市黑煙車禁行標志牌式樣

  7月7日,15屆113次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廣州市將全天禁止黑煙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

  2019年,廣州市共接到群眾舉報冒黑煙車4721輛次,通過遙感監測採集到冒黑煙車輛572輛次。黑煙車屬於高污染車的典型代表,同時也是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主要車型。2020年1月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發布《關於全省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2020年第1號),要求各地市“加大柴油車整治,依法劃定禁止冒黑煙等可視污染物車輛行駛的區域,加強用車大戶管理,基本消滅黑煙車”。近年來,通過淘汰黃標車、公交車純電動化工作,廣州市有效地扭轉了機動車污染持續上升的態勢,但黑煙車問題仍然存在,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具有積極作用。

  《通告》表示,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於全省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廣東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令2020年第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劃定禁止冒黑煙等可視污染物車輛行駛的區域。

  《通告》規定,黑煙車是指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或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的機動車,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機動車。自《通告》印發之日30日后,全天禁止黑煙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黑煙車違規進入禁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黑煙車禁行標志牌主標為國家規定的“禁止機動車通行”禁令標志,下面輔以“黑煙車”文字。《通告》有效期5年。(記者何濤、申卉)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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