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國企混改的“漁”與“魚”

姚振山

2020年06月27日17:27  
 

  近期,地方國企混改動作頻頻,牽動著各方目光。

  5月29號,江淮汽車公告,大眾汽車集團以增資方式,獲得江淮汽車控股股東江汽集團50%股權。

  繼雙星集團打響青島國企混改第一槍之后,5月28號,海信集團批露的信息,如果增資擴股成功,海信電子控股可能由青島市國資委實控轉為無實際控制人。

  此外,內蒙,天津,遼寧,安徽等地國企混改步入關鍵落地期,大量混改項目批量推出。

  在這些省份之中,天津的步伐和速度有目共睹。2019年年末,天津市5家平台公司,18家一級市管企業,37個二級及以下企業混改項目集體亮相北京推介會。進入2020年,天津市混改進入加速期。而最近天津中環集團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挂牌轉讓100%股權,更是引入矚目。由於中環集團旗下有中環股份,天津普林兩家上市公司參與本次混改,而且天津市政府希望受讓方通過此次混改,考慮產業協同落地,發揮中環集團在大尺寸硅片產業的優勢,做大半導體產業鏈集群,使得本次混改和其它那種單一企業轉變經營機制的混改相比,更具代表意義。

  隨著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啟動,各地改革全面鋪開。統計數據顯示,404家入圍國企改革“雙百行動”的企業中,地方國企180家,每省入選5∼6家。在筆者看來,以地方政府為主導的地方國企混改,除了借鑒央企混改的經驗外,更多的是要結合地方資源稟賦,明確目標。是引入民企機制,提升個別企業的活力,致力於盤活存量,把“小魚”變成“大魚”?還是為了加強資產整合重組,完成城市的產業升級布局和調整,引入各種“漁夫”,帶來各種不同類型的“魚”,最終學會養“魚”?

  不同的目標,直接關系到引入何種類型的戰略投資者才能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

  如果是為了盤活企業存量資產,讓“小魚”變“大魚”,引入有實力的企業集團或者實業公司即可能實現。目前此類案例不鮮見,操作相對簡便。熟知的案例如新華都混改雲南白藥,通過改組董事會,設置新的激勵機制﹔天津信托引入戰略投資者,充實資本實力﹔再如聯通混改,形成戰略投資者聯盟,擴大業務合作版圖。

  而未來,借助地方混改完成所在城市的產業結構升級和產業集群再造,不局限於和增加稅收及就業,或將成為一種趨勢。目前正在進行的天津中環集團的案例就大概率屬於這一類。實際上是要實現兩個目標,以混改帶動企業經營機制改革,以受讓方帶來產業鏈資源,完成城市產業升級,這兩個目標相輔相成,同步實現。

  既要“養魚”,也要“授漁”。

  這種混改,對於地方政府官員的業績和政績,對於城市發展的長治久安,長期的繁榮穩定,當是最有效率的混改。但此類混改,因為波及面大,持續周期長,無論是對地方政府還是投資方來說,經驗和實力都需要反復考量。顯然,引入單一實力企業恐怕難以完成這樣的“魚”與“漁”兼得的綜合目標。

  單一實業企業往往是“術業專攻”,在產業鏈某個節點是具備競爭優勢。特別是在高技術和硬科技領域的半導體和硅片產業領域,聚焦在一個產品或者領域能脫穎而出就已經屬於鳳毛麟角。如果分散精力“胡子眉毛一把抓”,往往得不償失,有可能多頭受困。

  此外,實業公司整合實業,無論是同產業的合並做大,還是上下游產業鏈的協同發展,企業的文化沖突和價值觀沖突會成為整合的難點。如果整合者是一家公眾公司,疊加公眾公司的短期業績壓力和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對產業鏈的整合會收到更多的掣肘。

  如何以混改促產業升級和完成產業集群,吸引靈活度更高,產業資源更豐富,融資能力更強的產業鏈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應成為地方政府的重點考慮因素。

  產業鏈資本往往以大型產業PE或地方大型產業投資平台為主。由於是資本投資平台,往往在產業鏈上擁有更加完善的投資布局。如果能夠借力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協同,完全有能力迅速實現產業集群的建立和植入。而且其退出機制多元,既可通過資本市場退出,也可借力地方政府的產業規劃,將投資的整個產業鏈轉移到某個區域,在協助地方政府完成產業集群的同時,完成項目的退出。

  我們不能忽略此類資本具備的兩點天然優勢。首先是資金來源多元化。無論是地方政府引導資金,還是企業年金,養老金等等,都以長期資金為主,這有利於混改戰略規劃的實現。反觀實業資本,主要靠債,股本融資和銀行貸款,無論是融資渠道還是規模都有一定的限制,在協助地方政府完善產業布局的過程中,局限太多,可騰挪的空間也小。

  其次,國企混改從“混”到“改”,“混”是手段,“改”是目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易混難改。因此從“放權”,“授權”,“激勵”入手的小改,其效果可能會好於“融合,控制”的大動。國有企業的實力,技術水平和人才資源不一定比民營企業差,往往就差在機制上。混改之后,有時隻需要股權激勵,職業經理人制度引入的“小改”,就可以盤活企業活力,釋放發展動力。而同產業鏈上的上下游實業資本,在股改進入后,往往會在文化融合,產品,資產融合上面做文章,進行“大動”。這種大動是否真正有利於企業發展?鋼鐵行業曾經發生的失敗案例值得警惕。

  引入擁有產業鏈資源的資本,以股權為紐帶,可幫助地方形成產業鏈上企業的協同,實現“百家爭鳴的”良性競爭格局,因為來的都是“朋友”,不存在親疏遠近之分。

  但引入單一實業資本落地,總有“親兒子”和“干兒子”的心裡偏差。關鍵時候,如何平衡地方政府的長期戰略規劃和受讓方的自身利益?盤活一家混改企業的存量也許效率尚可,但若要帶動整個地方增量,完成產業集群,其效果與產業鏈資本相比,高下立現。

  那麼,對於地方政府而言,是一個個敲門去招商引資,還是以擁有完整產業鏈項目資源的大型PE來帶動,進行“批處理”?

  結果,一目了然。

  (作者系CCTV財經頻道評論員,主持人)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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