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下月全面恢復公安交管業務

2020年06月23日09:30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廣東下月全面恢復公安交管業務

  6月22日,廣東省道安辦召開6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了關於全面恢復公安交管業務的情況,疫情期間出台的牌証“延期辦”“容缺辦”政策將於6月30日停止執行。

  據了解,目前,隨著疫情防控常態化逐步向好發展,公安交管部門正加快恢復各項交管業務,積極保障復工復產。會上通報稱,按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疫情期間出台的駕駛証審驗換証、機動車檢驗等業務逾期未辦不予注銷等“延期辦”和駕駛証期滿換証“容缺辦”政策將於2020年6月30日停止執行。

  據統計,疫情防控期間,廣大群眾共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交管業務784萬次,佔交管業務辦理總量的62.3%。目前,全省已建成827個警郵合作網點,其中,有13個地市共91個網點設有“警醫郵”服務項目,群眾可就近辦理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証、檢驗合格標志和駕駛証等20多項交管業務,降低出行成本﹔全省有679家體檢醫院與當地車管部門開展駕駛人體檢信息聯網核查,駕駛人可就近辦理身體條件証明后,由系統自動將駕駛人體檢信息傳遞至當地車管部門,完成提交身體條件証明業務,避免多次跑腿。

  另外,6月15日起,省公安廳交管局車管所窗口正式恢復辦理粵港澳兩地車業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粵港澳兩地車的延期、變更駕駛人、補換領証件、補換領號牌等非窗口業務一律實行網上辦理,其余窗口業務實行“預約制”辦理模式。隻有預約成功或接到通知的辦事人員方可按預約的日期、時段到窗口辦理業務。

  需要特別提醒:請所有前來窗口辦理業務的辦事人員,務必提前注冊並獲取本人“粵康碼”。對辦理業務當日前30天內由港澳口岸入境的人員,其本人“粵康碼”中必須有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記錄,以備現場防疫查驗。

  關於延期辦理注銷業務

  自7月1日起,對駕駛証超過有效期未換証、未按規定審驗、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証明、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等的,不再延長換証、審驗、報廢等期限,要按規定辦理注銷、降級換証等業務。

  關於學習駕駛証明有效期

  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學習駕駛証明有效期將不再延長,已取得的將統一延長6個月有效期。

  關於保留原號牌號碼期限

  對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間,機動車在辦理轉移、注銷、變更遷出、變更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后原號牌號碼保留期限滿2年的,將統一延長6個月保留期限。

  關於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

  自7月1日起,對駕駛人申請滿分教育的不再延長機動車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機動車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統一延長至9月30日。

  關於期滿換証容缺辦理

  對已適用“容缺辦”政策的駕駛人,務必在2020年12月31日前補交身體條件証明。 (全媒體記者李棟、張丹羊 通訊員粵交警、交宣)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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