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參加社保

2020年01月03日09:11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本月起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參加社保

  兩類人可參保

  第一類是就業人員,包括在珠海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辦理了居住証的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等各種形式的就業人員﹔

  第二類是非就業人員,包括在珠海居住辦理了居住証但未就業的人員及在校大學生等。

  目前,在珠海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領取養老金1106人。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珠海沒有就業,但已經辦理了居住証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珠海市參加社會保險。據悉,在珠海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4074人,按月領取養老金已有1106人。

  可參保珠海社保的港澳台居民包含兩類。第一類是就業人員,包括在珠海市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辦理了居住証的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等各種形式的就業人員﹔第二類是非就業人員,包括在珠海居住辦理了居住証但未就業的人員及在校大學生等。2019年11月29日,國家出台《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從2020年1月1日起,持有珠海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証的港澳台居民: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學生和未成年人、城鄉居民)。

  據了解,港澳台居民參保辦理方式簡單、便捷,經辦服務延伸至各村(居)委會。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持本人居住証原件到當地各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申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到當地稅務部門申報。參加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政府財政按個人繳費額的65%給予參保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個人月繳費標准分為60元、100元和120元三個檔次,對應每月參保繳費補貼為39元、65元和78元。

  據悉,被珠海市各類用人單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由用人單位為其到稅務部門申報參保﹔在珠海市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可到珠海市稅務部門申報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珠海市居住但未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可參加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全媒體記者陳治家)

(責編:陳育柱、胡葦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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