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东频道

阳江市印发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实名举报一人一年最高可奖3万元

2022年11月28日18:36 |
小字号

11月15日,阳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阳江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举报火灾隐患的奖金发放予以具体规定。根据《实施办法》,符合规定的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每个案件最低奖励金额不少于100元。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用法规文件规定了群众的举报义务和途径,同时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核实查处,给予举报群众适当奖励。结合我市实际,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阳江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实施办法》共有15条,分别规定了火灾隐患举报的受理渠道、类型、奖励形式等内容。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微信、“随手拍”等形式向市消防救援机构火灾隐患举报处理中心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为12345,微信投诉则通过“广东消防”“阳江消防”微信公众号入口实现。

根据《实施办法》,对符合办法规定的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查处单位按照罚款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每个案件最低奖励金额不少于100元,同一举报人一年内最高奖励金额累积不超过3万元。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励金。

阳江日报记者 王雄基 通讯员 韦智锋

(来源:《阳江日报》)

(责编:朴馨语、初梓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