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增加明确不予贷款情形

2021年06月09日08:28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增加明确不予贷款情形

  6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新修订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其中增加了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贷款的规定,以及增加明确不予贷款情形,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也参照商业银行等规定进行调整。

  有4个主要变化

  广州公积金中心指出,新《实施办法》与广州现行政策相比有4个主要变化。一是支持人才引进,在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二是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三是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包括: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四是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实施办法》将分散在其他文件中的主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整合。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不予贷款情形,包括: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有关贷款额度的规定和收入认定标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期限有关规定、楼龄判断方法。

  有以下情况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部分问题解答:

  问:在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广州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有关规定,除一般的贷款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如缴存职工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广州公积金中心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上述证明的,不需要缴存职工提交。

  问:“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中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怎么认定?

  答: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以购房人家庭成员在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屋登记记录和公积金中心、银行贷款记录为准。

  问:“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答:全国。

  记者 何颖思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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