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成立广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政法工作的省委领导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厅长、省政法委副书记兼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监狱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厅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任。
广东省司法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广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为广东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对全面推进广东“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区矫正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陈伊纯 通讯员/粤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