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

2020年11月28日09:02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将调整

  11月27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完善自来水价格机制,助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拟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定价听证事项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内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举行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12时。

  据了解,广州市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自2012年5月21日执行,至今已超8年未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按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两点,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6立方米。

  三级阶梯用水量部分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暂未实现“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执行第一级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20元/立方米。根据公告,本次调价设置了两个方案。

  自来水价格调整将对居民用户有什么影响?居民用户中,用水量处于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的阶梯水价用户以及合表水价用户占比超九成。按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户均用水3.2人测算,上述用户2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均不到5元。用水量处于第三阶梯的阶梯水价用户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或将调动该类用户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合理用水的积极性。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包括:消费者13名(普通居民消费者7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非居民消费者5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员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8时。报名方式: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3125917传真:83125911。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记者 刘春林、申卉)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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