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县级以上政府拟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

2020年11月27日08:1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县级以上政府拟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

  11月26日,《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提请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初审,对发展壮大中医药特别是加强岭南中医药传承保护制定多条“硬核”举措,提出县以上政府原则上每五年组织评选一次名中医,未来广东有望培育更多中医专家。

  条例草案在有关条款中进一步突出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中的作用。比如草案提出,当发生突发传染病时,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省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固定处方,开展预先调配或者集中代煎预防性中药服务。草案也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中中医药参与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的机制。

  为了更好传承与发扬中医药文化,条例草案从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两个方面予以推动。名中医评选将更趋常态化,草案对于已经执业的中医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原则上每五年组织评选一次,并授予获选者名中医称号。

  根据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岭南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开展岭南中医药名家、文献、文物、古迹等相关资源的普查与保护工作;省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则应组织遴选具有岭南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草案专门设立“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一章,从原料种植、药剂加工、产品流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要推进岭南中药地方标准建设,健全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记者 汪棹桴)

(责编:张晨牧、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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