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2.0版“促进就业9条”全面落地实施,促进市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有关政策,东莞市人社局陆续发布了系列政策解读。日前,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进行了详细解读。
就业补贴申领不限户籍
其中,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在市内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可以申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申领条件要求毕业2年内,不限户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该项补贴申领受理期限为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岗位补贴不超3年每月200元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的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高校毕业生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可以申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申领条件要求毕业5年内,不限户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对象应按季度向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对上季度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记者朱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