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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感冒退热药须实名到店

2020年08月24日07:44 |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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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买感冒退热药须实名到店

  近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全市各零售药店须继续做好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相关工作,强化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除了实名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也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据了解,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零售药店必须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测体温,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主动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登录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上报线索信息。

  此外,市民在零售药店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时,药店人员必须纸质完整记录购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及所购药品等信息;对代购药品人员,必须询问并记录用药者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对购药者提供的手机号码要现场拨打确认。同时,登录系统上报纸质登记的购药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针对市民网上购药的情况,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明确,零售药店接到关于感冒退热类药品的网络订单时,一律只能到店取药,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核对购药者是否完整填写用药者的体温、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住址等购药人员信息;信息不完整的,应退回网络订单,告知购药者补充有关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应予以支持理解并主动配合零售药店做好相关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对零售药店执行登记报告制度情况全面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和相关指引的零售药店将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强制措施。(记者 李超 见习记者 郑淑仪)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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