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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出台政策完善鄉鎮街道協調機制

2022年01月27日09:20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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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粵出台政策完善鄉鎮街道協調機制

  記者從廣東省委編辦獲悉,省委編委近日印發《關於完善鄉鎮街道指揮協調機制促進基層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廣東實際,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目的是進一步規范和優化鄉鎮街道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以下統稱“委員會”)等統一指揮協調工作平台建設,提高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鞏固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成果。

  《意見》提出,堅持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委員會的全面領導,同時要求鄉鎮街道黨(工)委要充分依托委員會加強對基層綜合治理、公共服務、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各類工作的統籌領導,推進資源整合優化,推動多方參與,增強基層議事協商能力,更好發揮委員會統一指揮協調作用。

  委員會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優化。《意見》規定委員會分別負責鄉鎮街道綜合治理、公共服務、綜合行政執法三個領域的統一指揮、統籌協調工作。明確了委員會和委員會辦公室之間的關系,以及各個委員會履職重點、組織架構,理順了各平台、機構間的職責關系。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或鄉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

  基層治理社會參與進一步擴大。《意見》提出堅持黨建引領,有序吸收社會組織和村(居)民群眾代表等主體參與基層治理,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可視情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一定影響力的企業代表納入委員會,形成黨委政府與社會力量互聯、互補、互動的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網絡。

  委員會運作進一步規范化。《意見》提出建立5項工作機制。其中,會議研究機制明確了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兩種形式﹔分工協商機制規范了職責爭議協商處理流程﹔上下聯動機制細化了縣級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之間的相互支持配合、協同責任和完成時限﹔指揮響應機制強化了委員會對鄉鎮街道網格管理中心等現有平台資源的指揮調度和統籌協調﹔智慧治理機制要求加快推進基層信息化建設,促進數字治理工具嵌入基層治理。

  制度保障進一步完善。《意見》提出要建立“一對多”制度,由鄉鎮街道的一個委員會對應上級多個機構,從嚴控制鄉鎮街道新設委員會和辦事機構﹔建立清單管理制度,推動厘清上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與鄉鎮街道的權責邊界,明確委員會各崗位責任分工﹔探索人員統籌管理制度,實行編制分類管理,人員統籌使用、動態調配﹔完善考核評價制度,激勵和約束委員會成員單位落實委員會工作部署,以及縣級職能部門對基層的指導培訓。 (記者/王聰)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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