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違規繳費騙取社保待遇可獲刑

1月19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近年來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或勞務派遣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利用部分社會群眾對社保政策不夠了解,忽悠宣稱“低成本參保”“無門檻一次性直接補繳”“即辦提前退休”等,採取偽造勞動合同、工作証明、個人檔案等資料的方式,違規辦理參保繳費,騙取社會保險待遇。
政府機關和司法機關始終對社會保險基金欺詐騙保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維護社保基金安全。廣東人社聯合稅務、公安部門,公開了虛構勞動關系參保和領取養老金被追究法律責任的相關案例。
案例1
L市社會人員李某等人,向社會群眾宣稱“可以代辦以企業職工身份補繳社保,退休后每月可以領錢”“沒錢可以不付錢,辦完交出社保卡,領完墊付款再還回本人”,為部分社會人員偽造工資簽領表等勞動關系証明辦理參保繳費和領取養老金。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李某等人先后為135名社會人員虛構勞動關系,以L市鍋廠員工等身份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補繳,並從中牟取利益,累計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損失198.59萬元。2019年,L市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對違法所得32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同時,虛構勞動關系參保領取養老金的135名社會人員依法全額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金。
案例2
L市社會人員楊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利用早期國企臨時工退休相關文件,向社會群眾宣稱“可為所有人員辦理補繳退休”“現在有政策支持,放心辦理”,為部分社會人員偽造勞動合同書,通過冒充早期國企臨時工身份辦理參保繳費和領取養老金。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楊某共為132人虛構勞動關系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累計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損失69萬元。2020年,L市人民法院判決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對違法所得4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同時,虛構勞動關系參保領取養老金的132名社會人員依法全額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金。
案例3
J市社會人員吳某,在明知本地市民謝某、黃某不符合辦理一次性社保補繳手續的條件下,仍先后收取謝某、黃某好處費8萬元,通過偽造企業職工檔案資料,辦理一次性社保補繳手續。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吳某共騙取社保基金2.8萬元。案發后,謝某、黃某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金。
2020年,J市人民法院判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千元。
案例4
G市社會人員林某向社會群眾宣稱“隻要繳納介紹費,不用上班就能領取工資和享受五險一金待遇”,虛構事實騙取群眾財物。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林某以辦理挂靠公司的名義收取90名社會群眾介紹費82萬元,並在前期發放部分工資騙取更多群眾信任,共騙取社會群眾54.94萬元。2019年,G市人民法院判決林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清償被害人損失。
切勿輕信可以使用
假用工材料辦理參保繳費
廣東人社聯合稅務、公安部門提醒,虛構勞動關系參保及騙取社保待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虛構勞動關系參保后領取養老待遇,不但要退回違規領取的養老金,撈不到任何好處,還會受到法律制裁。參保繳費要走正道。切勿輕信可以使用假用工材料辦理參保繳費。(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粵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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