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動自行車管理新規征求意見

7月13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公開征求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優化調整相關通告意見的公告》。自昨日起至7月22日,《關於調整電動自行車和其他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通行范圍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及《關於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在廣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gaj.gz.gov.cn/)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據了解,廣州交警前期充分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的意見,收集社情民意,參考國內其他城市的管理經驗,與相關職能部門反復研究論証,在此基礎上結合廣州實際,提出“中心區嚴管嚴控,外圍區規范管理”思路,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優化調整限行范圍,形成了《關於調整電動自行車和其他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通行范圍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下稱《通行通告》)以及《關於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下稱《登記通告》)。
優化調整主要內容
一、登記上牌管理
根據《登記通告》,廣州市將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准(以下簡稱“新國標”)、獲得CCC認証,並經登記取得號牌和行駛証。
廣州市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証,外地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証及居住証,可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應當交驗電動自行車,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車輛所有人身份証明、車輛來歷証明、合格証明或進口憑証。辦理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每輛收取牌証費30元/套。
二、擬調整限行范圍
根據《通行通告》,以下區域(均含所指路段)內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東面:科韻中路(廣園快速路至琶洲大橋段)、琶洲大橋、科韻南路(琶洲大橋至新滘東路段)以西﹔
南面:新滘東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以北﹔
西面:機場路(黃石立交至三元裡大道段)、三元裡大道(廣園西路以北路段)、廣園西路(三元裡大道以西路段)、環市西路(廣園西路至西場立交段)、增槎路(增埗橋至西場立交段)、增埗橋、珠江(增埗橋至人民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人民橋、工業大道北、工業大道中、工業大道南(新滘西路以北段)以東﹔
北面:黃石東路、白雲大道南(黃石東路至廣園中路段)、廣園中路(白雲大道南以東段)、廣園東路、廣園快速路(科韻中路以西段)以南。
此外,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路、內環路(含A線、B線和高架放射線)、過江隧道通行。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全天禁止未在本市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除外)上道路行駛。
三、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
根據《通行通告》和《登記通告》,網約配送車輛符合“新國標”並獲得CCC認証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藍底白字號牌和行駛証。網約配送車輛應當以網約配送企業名義登記,並按網約配送的用途使用,不得交予非本企業人員使用。
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預約通行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將可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權威解讀
此次調整的電動自行車通行范圍是如何劃定的?
答:此次將電動自行車限行范圍從全市行政區域調整為中心區部分區域,主要是考慮交通運行狀況、非機動車道設置情況、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以及各類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劃定的限行區域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交通運行承擔的壓力較大。限行區域內工作日晚高峰擁堵指數1.63,較中心區非限行區域高12.4%。
二是非機動車道缺失問題較為突出。限行區域內僅20%道路設置有非機動車道,其中僅2%道路建有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硬隔離”設施。
三是公交線網覆蓋率較高。限行區域內軌道交通800米覆蓋率已達到74.5%,中心區非限行區域僅為30.2%。同時,限行區域內有公交、出租車、共享單車、便民小公交等多種公共交通,可以基本滿足市民日常的出行需求。
四是電動自行車交通出行分擔率較小。據居民出行抽樣調查,限行范圍內工作日晚高峰電動自行車出行分擔率為3.9%,中心區非限行區域為10.1%。
電動自行車通過什麼途徑可以辦理車輛登記上牌?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廣州市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証,外地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証及居住証,可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在廣州市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准、獲得CCC認証。
為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供“線上+線下+帶牌銷售”三種途徑辦理。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時,市民可以通過線上小程序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証明、車輛來歷証明、合格証明或進口憑証,填寫車輛信息進行預登記。其后,到線下服務網點交驗電動自行車並安裝號牌,按照物價部門收費標准繳納牌証費,即完成電動自行車登記。同時,可以在“帶牌銷售”網點,直接購買已預登記並安裝號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選擇郵寄或在線下服務網點自取的方式,獲得車輛行駛証。
廣州交警:
望市民積極建言獻策
廣州交警表示,城市交通管理政策,就是要在有限的空間、道路資源中平衡各種交通出行方式。城市交通管理政策並不是一成不變,而是根據城市交通發展不斷動態調整。“在此,誠摯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建言獻策,幫助我們更好地完善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一個城市的交通管理,離不開廣大交通參與者的積極配合,讓我們為營造廣州平安有序暢順的道路交通環境,做出共同的努力。”
市民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信函:廣州市天河區華觀路1726號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公眾意見征集組”收﹔電子郵件:gzgajj@163.com。
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優化調整后,網約配送車輛如何管理?
答:政策優化調整后,廣州市將對網約配送車輛、駕駛人、號牌、所屬企業等資料進行信息化登記。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預約通行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可在限行區域內通行。預約通行具體措施另行公布。
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優化調整后,限行范圍內存量電動自行車如何考慮?
答:政策優化調整后,廣州市將對限行范圍內存量電動自行車採取過渡性管理措施(具體措施另行公布)。比如,可考慮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電動自行車可在“除主干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置的嚴管路段以外的路段”臨時通行。(記者 張丹羊 通訊員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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