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出台

2020年06月19日10:22  来源:中山网
 
原标题:设备购置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实现中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近日在修订后正式印发,奖补幅度大幅提升。其中,总部企业、龙头骨干、领军企业设备购置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2000万元。对设备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00%贴息,最高上限2000万元。

  力争3年引导1800家企业新一轮技改

  通过细则实施,我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导1800家以上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扶持的技改方向更为明确聚焦。细则明确,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依托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项目。

  企业技改资助可选取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中的一种扶持方式。有偿资助主要为股权投资;无偿资助则有设备奖励、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

  单个项目设备购置奖励最高2000万元

  修订后的细则,将设备奖励分为6种情形,大幅提高了头部企业的奖励上限。对工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下同)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

  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智能家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通过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项目,同样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其他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分档次进行奖励,最高也可以达10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企业实际总投资500—3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企业实际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奖励。

  此外,依托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按购置仪器设备、软件和创新服务合同金额给予最高20%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

  对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项目,按设备购置额的30%(省20%+市10%)给予事后奖补,当年单个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贷款贴息累计最高2000万元

  《细则》对设备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含设备、土建、公用工程等)银行贷款利息额10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贴息2000万元。

  股权融资方面,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但完成投资额不超过总投资额60%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中山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股权投资方式入股不超过企业或项目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投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记者 黄凡)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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