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对该专题的2021年科技金融补助划分为8个方向,并明确了支持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标准等内容。成功转化和产业化科技项目成果的企业,最高可获每年800万元的补助。
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可获特殊投资补贴
意见稿旨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因此在8个方向中,前7个方向的支持对象均为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方向一、二为投资补贴,鼓励创投机构投资在广州注册的科创企业,并聚焦科创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分类补助。
对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机构,意见稿要求其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亿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实缴5000万元(含)以上。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创投机构,意见稿则放宽了对其规模要求,只需满足认缴受托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实缴1000万元(含)以上。
同样地,两类补助的力度和标准也有差异。对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机构,补助标准为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创投机构,补助标准为实际到账投资额的5%,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引进境外投资或科技项目,最高补贴750万元
方向三、四、五为引进类投资补贴,对引进企业落户广州、引进境外创投资金投资广州企业以及引进境外高科技项目,均给予一定补贴,最高不超过750万元。
如何评估引进境外高科技项目的有效性?意见稿要求,获得投资成功引进境外高科技项目并在广州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须占营收比例5%以上,或金额累计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发明专利在3项以上;最近一年营收增长率达8%,或营收金额达1亿元。
鼓励产学研转化,对投资机构和企业均有补贴
方向六、七为产学研类投资补贴。在产学研联盟投资补贴中,支持创投机构与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设基金,对符合联盟方向的科创企业进行投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最高补贴750万元。
在新型研发机构投资补贴中,支持创投机构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共设基金,对该机构成果转化的科创企业进行投资。补贴标准与方向六一致。
方向八“引入创业投资补贴”是唯一一个以科创企业为支持对象的补贴项目,旨在鼓励科创企业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及重点领域计划中已结题验收合格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该项补贴金额也为8个方向中最高,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显示了广州对于产学研转化的重视和支持力度。 (全媒体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