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

2020年03月10日13:05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人民网广州3月10日电(胡苇杭)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到多灾易灾区域,建立恢复重建“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日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从强化履职担当、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实施救助、强化应急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有力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切实做好广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抓紧组织制(修)订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各地应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遇到突发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

  在规范实施救助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打好救助工作“提前量”,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地应根据灾害风险预警预判,提前预置救灾物资到多灾易灾区域,重点支持防灾救灾能力较为薄弱的偏远山区乡镇、村落,提前转移并妥善安置受灾害风险影响区域群众。

  同时,各地要在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查工作,按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并张榜公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原则,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加大本级灾害救助款物投入,建立资金快速下拨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各地要注重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强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委四级灾害信息员配置,每个行政村(居)委至少设立1名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有人报,工作有人干。各地应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强灾害救助工作和灾情报送业务培训,提高灾害救助人员业务水平。

(责编:陈育柱、胡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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