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连续两年命案破案率100%

2020年01月21日08:33  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去年命案破案率100%

  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专案组将嫌疑人欧某华抓获归案。

  俗话说:“人命关天”,命案侦破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广州市公安局1月20日召开发布会通报,2019年全市命案破案率实现100%,也是连续两年命案破案率100%,平均每宗命案破案时间为13.4小时。此外,还通过开展侦破命案积案专项攻坚行动,侦破陈年命案积案23宗,抓获命案嫌疑人32名,其中包括侦破25年前的命案。

  2019年12月20日23时许,湖南省长沙市黄花国际机场,一架从东南亚某国首都飞来的航班徐徐降落。

  下机的乘客正在机场边检处排队等候入境时,多名精悍的便衣民警不动声色地靠过来,以闪电般的动作,将其中一名秃顶的中年旅客按倒擒获。

  “凶手欧某华抓到了!”一条喜讯传回广州市公安局刑侦总部,作战指挥室内一片沸腾。民警趁热打铁,乘胜追击,次日上午9时许,又在广州市南沙区某工地将其同伙于某抓获归案。

  至此,11年前震惊天河区母女被害两命案迎来终章,欠下血债的两名凶徒欧某华(男,今年37岁)、于某(男,今年38岁),在广州警方一批又一批民警的接力追捕下,终于落入法网。同时,也为广州警方2019年开展的侦破命案积案专项攻坚行动,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国良介绍,2019年,全市命案发案数比2015年下降了40.1%,命案破案率实现100%,平均每宗命案破案时间为13.4小时。其中,命案发案后一天之内破案的占92%,两天内破案的占4.5%,三天以上破案的占3.5%。

  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市多年来积存了一批命案积案,而且基本上都是一些时间跨度长、侦破难度大、线索收集难的案件。替受害者讨回公道,抓捕命案嫌疑人,是老百姓对公安机关殷切的寄托,也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公信力,更加影响到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针对陈年命案侦破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特点,2019年广州警方通过开展侦破命案积案专项攻坚行动,各方联动、持续攻坚,想方设法迅速突破了一批命案积案,有力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全市侦破陈年命案积案23宗,抓获命案嫌疑人32名,其中,侦破25年前的命案2宗,20年前的命案3宗,10年前的命案15宗。

  案件回放

  物证比对获重大线索 抓获潜逃11年嫌犯

  2008年4月10日13时许,钟点工郑某(化名)来到天河区林和东路某小区6楼的住宅,按约定进屋搞卫生,却发现屋里有血迹,郑某在惊慌中赶紧报警。接报后,天河区公安分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该屋内发现两名女死者。两名死者为母亲张某(时年46岁)及其女儿方某(时年20岁)。

  “这个案子要是发生在现在,破案时间绝不会超过一天。”广州市公安局的头号刑事技术专家、时任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所长刘超回忆,11年前,当时全市的智慧警务建设仍在初期阶段,案发后警方经多方访查,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因此无法精准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公安部对此案也非常重视,全国首席刑侦专家乌国庆、崔道植等奔赴广州,会同省市刑侦专家重新勘查现场,梳理线索,对该案进行会诊、分析。经专家会诊,推断凶手为两名,均为男性(嫌疑人A、B);作案工具为单刃折叠弹簧刀;现场房间的大门及门锁未遭破坏,也未发现有其他入口,应为凶手自行开门或死者为其开门,判断凶手与死者相熟或为死者信任的人。

  案发后,警方进行大量排查,但凶手作案动机是谋财还是报复难以定论,侦查方向迟迟无法确定,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但办案民警心里都憋着劲儿,誓要“死磕”到底。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应用以及刑事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让2008年天河区母女被害两命案迎来了新的转机。

  2019年5月29日,刑警支队刑事技术所的物证鉴定专家在对该起案件中提取的物证进行比对时,获得重大信息:该案的嫌疑人A应来自湖南省常宁市。

  获悉这一重大信息,警方迅速组建湖南前方工作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深入进行调查。经发动群众和多方调查,确定嫌疑人A是欧某华。

  经查,嫌疑人欧某华于2019年2月出境去了东南亚。鉴于嫌疑人欧某华在境外,行踪不定,警方决定以静制动,严密监控,待嫌疑人回国再实施抓捕。

  2019年12月20日23时许,在长沙的黄花国际机场专案组将嫌疑人欧某华抓获归案。随即于12月21日9时许,在广州市南沙区某工地将其同伙于某(嫌疑人B)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欧某华、于某对2008年在天河区入户抢劫杀人的作案行为供认不讳。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审初步查明,2008年3月,于某找到小学同学欧某华(当时也在外打工),企图捞“快钱”。于某曾于2003年~2004年在天河区林和东路某小区当过保安员,熟悉情况,认为6楼某女住户(即死者张某)有钱,于是将其作为抢劫的目标对象。

  2008年4月上旬的一天下午,欧某华、于某来到作案目标所在的6楼。于某以送货为名,骗得房内一名年轻女子(即方某)开门。于某和欧某华随即进入该房实施抢劫,并将房内的年轻女子和中年女子(即张某)刺倒。两人随后在室内翻找财物,拿走死者钱包里的人民币7000多元、港币1000多元。(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晏楠、张毅涛 摄影报道)

(责编:胡苇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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