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有三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三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这三项基本的制度目前的覆盖率已达95%以上,但是由于它们的筹资水平比较低,能够保障的内容和能够报销的比例很有限。很多群众在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时候面临着“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
去年,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大病医疗保险救助的文件,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同时也是对我们目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延伸。
2013年4月3日,《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发布。此后,广东城镇居民、农民不用另缴参保费,看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大病保险具体业务将由各地市政府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详细】
“湛江模式”,简要地说,就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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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已按照统一的政策标准、缴费和待遇、基金收支、服务管理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三是城乡居民医保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广州目前一个都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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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居民医保目前实行的是新农合政策,尚未与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且番禺、从化、增城等不同的市(区),其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都不一样。预计在2015年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合并,真正实现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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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向保险公司每年投入财政资金约1500万元,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其中困难群众包括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智力精神残疾人、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