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周人事任免

9月8日—9月14日,廣東多地發布人事任免。涉及多名局長、副局長任免,詳情如下。
廣東省
廣東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
免去聶元鬆的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職務﹔
免去丘洪鬆的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汕頭市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5年9月11日汕頭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韓龍為汕頭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謝樹鵬為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陶維強的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決定任命:
陳斌為汕頭市財政局局長﹔
謝海洲為汕頭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龔錦德為汕頭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楷光為汕頭市信訪局局長。
決定免去:
林雪萍的汕頭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陳鋒維的汕頭市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連澤生的汕頭市信訪局局長職務。
任命:
陶維強、鄭斐為汕頭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陳楷光、陳大偉的汕頭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沈啟勇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陳勇蓬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吳偉峰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
林楠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翁曉紅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丹華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張章宜為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免去:
翁漢光的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丹華的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林楠的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翁曉紅的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張章宜的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茂名市
茂名市人民政府關於李院新等職務任免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和王雄飛市長的提請,茂名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於2025年8月20日審議通過(茂常〔2025〕21號):
決定免去:
王東雄的茂名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柯碧的茂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局長職務﹔
黃東明的茂名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院新為茂名市民政局局長﹔
王東雄為茂名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局長﹔
楊裕全為茂名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潮州市
2025年8月人事任免
潮人社〔2025〕46號
劉澤鵬同志任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潮人社〔2025〕48號
潘曉樺同志任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市反恐指揮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石小珊同志任市高級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王喜發同志兼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陳慶鎬同志不再兼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張東同志不再兼任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因機構更名,李俊強同志原任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職務更名為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因機構更名,劉源同志原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更名為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
因機構更名,鄭奕煌同志的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潮人社〔2025〕49號
曹永泉、許潔茹同志任市金山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黃勝剛同志任市高級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石小珊同志的市金山中學副校長職務。
揭陽市
市人民政府批准:
謝冬曉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張亮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反恐怖支隊支隊長,港澳台工作辦公室主任,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主任)﹔
孫曉輝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試用期1年﹔
林填豐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
潘正貴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
吳勝孚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警衛支隊)支隊長﹔
孫創濤同志任揭陽市公安局監所管理中心主任。
因機構改革,下列職務自然免除:
謝冬曉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政治處主任職務﹔
林彬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副督察長、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張亮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支隊長職務﹔
黃少銳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職務﹔
李少鵬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巡邏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吳勝孚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特警支隊支隊長職務﹔
鄭楚群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職務﹔
溫志梁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禁毒支隊支隊長職務﹔
潘正貴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孫創濤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監所管理支隊支隊長職務﹔
夏偉同志的原揭陽市看守所所長職務﹔
吳建東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網絡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張友才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反恐支隊支隊長職務﹔
郭少鴻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何仲伸同志的揭陽市公安局原警務保障處主任職務﹔
林旭建同志的原揭陽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校長、揭陽市公安局培訓中心主任職務。
雲浮市
2025年8月市政府人事任免
陳曉春同志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陳雪樺同志任市財政局副局長。
包日昌同志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溫漢斌同志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彭雄同志任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試用1年。
鄢來均同志聘任為廣東雲浮中醫藥職業學院院長。
免去蔡宏發同志的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崔志榮同志的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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