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立法明確:中小學可以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校
人民網廣州10月12日電 (王雅蝶)記者從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獲悉,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日前批准《廣州市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促進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地方性法規。
《條例》第2條明確,《條例》適用於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所稱中小學生是指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的學生。
在預防中小學生心理行為問題方面,《條例》第14條明確,中小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嚴格限制被監護人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對於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的被監護人應當規范使用的場所、時段、時長、頻率、內容、功能、權限等事項,並配合學校禁止或者限制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
學校可以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進入學校或者在校園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除教學需要外嚴禁帶入課堂。
學校應當在公共區域設置公用電話供中小學生應急聯系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學校可以根據本校實際依法依規對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作出規定。
記者快評:從網絡空間入手,共同守護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近年來,網絡空間的“毒視頻”、“開盒挂人”、隔空猥褻等對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據中央網信辦近日通報,今年7月中旬以來,網信部門深入開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累計清理攔截涉未成年人違法不良信息430萬余條,處置賬號13萬余個,關閉下架網站平台2000余個,有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目前,廣州市通過立法明確家庭、學校等主體在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的責任,對於守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降低其心理與行為問題風險,將帶來有利影響。同時,可以為學生們創造更多線下活動的機會,對於促進親子良性互動,鼓勵學生參加體育鍛煉、社團活動等以實現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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