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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

2023年06月26日09:0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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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最近發布的《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提出,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分路段分時段限行。根據征求意見稿,廣州一些路段被列入限行,限行時間包括全天限行、白天早7點半到晚7點半限行和早晚高峰限行,限行路段集中在天河區、海珠區、越秀區和白雲區等中心城區。該征求意見稿發布后,相關話題沖上社交媒體熱搜。廣州預計在7月10日對電動自行車限行問題召開聽証會。

  北京市也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北京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今年4月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根據2021年北京市5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機動車。同時,對於該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廣東省深圳市今年1月1日起執行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對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實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對電動自行車劃定一、二級限行區:一級限行區限行所有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二級限行區不限行民生行業電動自行車。劃為一級限行區的路段須是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完全沒條件或不應通行的道路。

  【短評】

  電動自行車考驗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彭訓文

  電動自行車是群眾短途出行的重要工具,但近年來引發了違章駕駛、入戶充電等問題。如何治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同時保証群眾出行需求,成為考驗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課題。

  從各地實踐來看,很多地方將此前的“全天候”“中心區域限行”政策,調整為“分層次、分時段”“部分路段限行”﹔劃定不同級別的限行區,對與民生密切相關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行業給予便利通行優惠政策﹔對違規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並實施“以舊換新”服務……這些舉措既有助於減少電動自行車帶來的隱患,又充分體現保障民生原則,有利於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依法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

  因為牽涉多方利益,電動自行車是否限行、如何限行、何時限行、何地限行等,都應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相關限行措施對群眾交通出行的影響,照顧殘疾人、外賣員等特殊群體需求,確保相關措施體現社會最大公約數。

  電動自行車治理還涉及一些復雜的問題。例如,城市如何科學建設機動車、非機動車等交通系統,合理分配路權,確保各類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如何通過有效機制,實現對群眾選擇其他綠色出行方式的“軟引導”﹔如何確保電動自行車真正回歸非機動車的屬性和定位,避免其“機動車化”……這些都需要城市管理者進一步做好統籌規劃、綜合施策,在精細化治理上下更大功夫。

  辦法總比困難多。隻要多想辦法,多開展更加科學扎實的調查研究,相關公共政策就一定能更接地氣、更合民意,從而探索出一條電動自行車科學管理的新路。

(責編:朴馨語、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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