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門戶網站6月8日消息,《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於6月9日至18日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對積分制入戶的申請條件、指標體系和排名規則進行修訂完善。
申請條件積分分值根據實際情況重新評估計算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后,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及分值與往年相比有較大變化,原入戶申請條件的“總積分滿100分可申請積分制入戶”在當前的積分指標體系下分值偏低,需根據實際情況重新評估計算。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牽頭統計了原指標體系下積分為“90—110”區間的申請人當前得分情況,並對往年積分制入戶部分人員情況進行數據比對,測算新指標體系下入戶申請條件分值設置在157分左右較為合理。
為進一步擴大積分制入戶受益范圍,在此基礎上適當降低門檻,設置積分制入戶的申請條件分值為總積分150分。
指標體系中採用部分指標用於積分制入戶
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附件的指標體系表名稱修改為“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體系及分值表”,並依照相關規定,從“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中採用部分指標用於積分制入戶,不再直接使用全部指標。
這一調整主要由於四個原因:
一是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中明確要求廣州精簡落戶積分項目,政策指向明確。二是經與國內北京、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類似政策對比,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指標項相對較多。三是積分制入戶與積分制入學、住房保障政策定位不同,國內各大城市均沒有採用同一指標的情況,有必要對各項政策進行區分。四是根據線上問卷調研情況,超過半數來穗人員建議簡化現有的積分項目。
採用部分指標用於積分制入戶的做法既落實了國家、省相關規定,又回應了來穗人員“精簡積分項目”的現實需求,同時簡化涉嫌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分數的指標,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年齡三項指標關系排名
《征求意見稿》明確,符合入戶條件的申請人將按基礎指標總分值從高到低進行排名。這意味著隻有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和年齡三項指標所得分值進入排名序列。
據介紹,本次調整主要目的是落實近期國家、省新型城鎮化規劃中“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的要求,明確積分制入戶的政策定位,讓更多在廣州長期穩定居住、長期穩定就業的群體從中獲益。同時考慮到廣州市已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向40歲以下年輕群體適當傾斜。
此外,由於來穗人員入戶材料造假行為的懲戒措施在《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中已有統一規定,本次《征求意見稿》對該項表述進行簡化。具體工作將依照相關規定實施,暫無改變。
不直接使用指標體系中全部指標的原因:
1 精簡廣州落戶積分項目﹔
2 與國內超大城市類似政策對比后調整﹔
3 積分制入戶與積分制入學、住房保障政策定位不同,有必要對各項政策進行區分﹔
4 根據線上問卷調研情況,超過半數來穗人員建議簡化現有的積分項目。(文/記者 楊欣 通訊員 來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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