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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在全市推進學前教育學區化治理工作

2021年12月09日08:39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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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幼兒園學區化新規征求意見

  12月8日,深圳市教育局發布《關於推進學前教育學區化治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並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市教育局擬在全市推進學前教育學區化治理工作,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原則,將轄區內各類幼兒園組合劃分為若干學區。學區由不同類型、不同水平的幼兒園組成,多園協同、共同發展,縮小園際差距,實現公辦、民辦幼兒園優質均衡發展。與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不同,學前教育學區與招生范圍無關。

  《實施意見》提出,學區化治理是以促進學前教育管理過程精細化、師資隊伍專業化、辦園水平優質化為目的,學區內實行黨建、行政、研訓、督導“四位一體”的現代學前教育治理模式。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原則,將轄區內各類幼兒園組合劃分為若干學區。每個學區選定一所優質幼兒園擔任學區中心園,其他幼兒園統籌安排為學區成員園,學區內各類幼兒園原有行政隸屬關系不變,各自獨立行使辦園自主權。學區由不同類型、不同水平的幼兒園組成,強力打造優質園,幫扶提升薄弱園,縮小園際差距,實現公辦、民辦幼兒園優質均衡發展。

  對於公眾普遍關心的招生問題,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解釋,不同於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學前教育學區與幼兒園招生范圍無關,不承擔招生職責。深圳市幼兒園招生入學按照省、市相關政策文件執行。

  《實施意見》提出要搭建優質資源共享平台,做好學區管理經驗輻射、課程資源共建、優質師資流動、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環節,積極探索“教育+互聯網”資源共享模式,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動態實時共享﹔《實施意見》還提出通過開展聯合教研、示范跟崗學習等形式,統籌學區內優秀教師資源,整體提升學區教育質量。

  此外,每個學區配備1名專職責任督學和8名兼職責任督學,學區內每所幼兒園配備1名兼職視導員,負責聯絡和信息傳遞、配合督學工作等。每個學區還應配備至少1名兼職教研員和1名兼職培訓師,負責學區內研訓工作。要充分發揮學區責任督學的作用,學區責任督學獨立行使督導職能,重在發現問題、診斷問題、督促整改。(記者 姚卓文)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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