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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准

2021年11月27日07:42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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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東省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准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從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這是廣東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確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將更好發揮最低工資標准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

  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准,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准,廣州調整為2300元/月,深圳調整為236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均為22.2元/小時﹔二類標准調整為19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1元/小時﹔三類標准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0元/小時﹔四類標准調整為162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1元/小時。此外,根據湛江近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將湛江從執行四類標准調整為執行三類標准。(記者/肖文舸 通訊員/粵仁宣)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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