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湛江市赤坎區委原書記楊柔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柔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贈送禮金﹔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突擊提拔干部,在干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樓盤配套學位調整、工程承攬、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柔彥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柔彥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湛江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楊柔彥簡歷
楊柔彥,男,1964年7月出生,漢族,廣東吳川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2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7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副區長
2005年10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9年8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9年10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2年9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11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書記
2017年9月任湛江市赤坎區委書記
2021年8月被免去湛江市赤坎區委書記職務
人民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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