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逐步放寬廣深汽車上牌指標限制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廣東將逐步放寬廣州、深圳汽車上牌指標限制,釋放消費需求。2021-2022年,廣州市配置節能小汽車增量指標增加至8萬個﹔深圳市進一步放寬新能源小汽車指標申請條件,取消社保條件等限制,促進新能源小汽車銷售。
原文如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
城市消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粵府辦〔2021〕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於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商務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0月23日
關於促進城市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落實全省貿易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消費樞紐建設,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進一步優化消費供給,釋放消費潛力,增強消費動能,提振消費信心,全面促進消費,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壯大市場主體
1.積極培育優質零售、電商平台、品牌運營企業和郵政快遞龍頭企業,設立全球總部、地區總部、功能型總部、採購中心、結算中心、航空快遞貨運樞紐、大型快件分撥中心、獨立核算子公司達到一定規模的,按新增零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或納入省級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產業項目由國家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保障。鼓勵各地制定支持措施。(省商務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省郵政管理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各地要鼓勵品牌經營店鋪轉為企業法人,企業所在市有條件的,可給予一定支持。鼓勵公有物業管理單位採取市場評估價等方式對公有物業租金適時調整,減輕市場主體租金壓力。(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餐飲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食品經營等許可事項未發生變化的,監管部門應當做好服務,引導市場主體及時做好許可變更事宜,對未能及時變更的,應按包容審慎原則進行處理。監管部門按變更后商事主體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便利辦理許可証變更手續。(省市場監管局等負責)
二、鼓勵連鎖經營
4.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且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企業設立直營門店,探索推行“申請人承諾制”,具體操作細則由省市場監管局另行制訂。(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5.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鼓勵大型連鎖企業拓展社區市場,零售、餐飲連鎖企業直營門店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相關宣傳發布。(省商務廳負責)
6.在對貨運車輛施行市區通行管控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要求的連鎖商超按需申領並按規定使用城市配送專用標識,為其提供配送服務的車輛可在禁行時段、禁行路段通行和臨時停靠點上卸貨物,保障民生商品配送車輛優先便利通行。鼓勵使用新能源車配送。具體操作細則由各地另行制訂。(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商圈消費
7.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優化區域內商業空間格局,結合當地實際將商業用地需求納入當地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保障商業配套用地。對涉及民生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中央大廚房、分撥中心、配送中心、郵政快遞以及消費集聚區停車場所、社區商業服務設施等商業配套基礎設施,各地要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各地結合實際打造一批餐飲集聚區、老字號集聚區、夜間消費集聚區、高速公路服務區消費集聚區,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創建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優化供給提升質量,活躍特色商業和市場。(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快推動廣州北京路二期、深圳東門步行街改造提升,評選認定一批省級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勵各地培育一批重點步行街(商圈)。各地加強對步行街(商圈)的整體規劃、軟硬件設施改造、市政配套、運營管理和宣傳促銷,並給予政策支持。在街區1公裡半徑內,加快規劃建設旅游車輛停車場所、景觀綠化、燈光照明、電信設施、公共衛生間、公共交通環線等市政配套設施,解決違建等歷史遺留問題,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打造智慧街區,增強文化底蘊,規范管理運營,推動差異化、品質化、多元化發展。對確定為全國示范步行街、省級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財政對所在縣(市、區)政府給予一次性支持。(省商務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擴大汽車消費
10.逐步放寬廣州、深圳汽車上牌指標限制,釋放消費需求。大力推廣節能車、新能源車使用,2021—2022年,廣州市配置節能小汽車增量指標增加至8萬個﹔深圳市進一步放寬新能源小汽車指標申請條件,取消社保條件等限制,促進新能源小汽車銷售。(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11.完善汽車銷售網點布局,鼓勵新能源汽車、高端進口汽車網點進入核心商圈布點,引導汽車生產經營企業下沉縣域等三、四線城市市場。加快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后服務網絡,探索汽車超市、線上購車模式,拓展維修、改裝市場,培育汽車后市場消費。鼓勵汽車服務商與經銷商合作,積極探索住行一體化消費模式,打造集餐飲、購物、住宿、休閑、文旅等延伸服務為一體的汽車驛站,培育汽車文旅消費。(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激活餐飲消費
12.統籌疫情防控和餐飲業發展,加強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限制餐飲堂食﹔中風險地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暫停大廳堂食的,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鼓勵各地幫助餐飲業市場主體購買停業險。(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各地支持餐飲商戶有效延長營業時長,加大夜間消費保障力度,完善夜間交通線路,經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評估后,放開夜間非高峰期佔道停車,對商圈、商業街、餐飲集聚區試點夜間分時段步行,增加餐位供應,打造具有“煙火氣”的消費氛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鼓勵企業自建集點餐、優惠派送、資訊發布、結賬於一體的消費平台、配送平台,推動數字化營銷,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打造與文化旅游跨界融合的情景式餐飲消費新體驗。搭建餐飲產業促進平台和綜合服務平台,推動農業生產、食品加工、廚房設備、旅游休閑、健康養生、冷鏈物流等產業與餐飲業聯動發展,促進餐飲業採購和服務水平提升。(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時尚消費
15.拓展消費新供給。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戰略。推動老字號品牌“進機場”“進高鐵”“進服務區”“進社區”“進免稅店”“進展會”,支持老字號企業做精做強,提升老字號品牌影響力。大力發展時尚創意、綠色智能消費,積極推動參展進博會、服貿會、廣交會、中博會、消博會、加博會等展會的優質企業、項目、產品在步行街(商圈)展示或落地,多渠道擴大優質商品和服務消費。積極引進國內外優質品牌企業在珠三角地區開設高端旗艦店、概念店、體驗店,增強全球知名消費品牌集聚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引領消費新潮流。大力發展首店經濟、首發經濟,有條件的市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加快推動相關市場主體引進首店,推動國際國內品牌舉辦新品首發、首秀活動,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標性載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塑造消費新場景。推動傳統購物中心、百貨店、家居市場等向體驗、時尚、社交綜合場景轉型,加快調整業態結構,創新經營機制,拓展車展、家裝、旅游等跨行業服務功能,打造商文旅體、吃住行娛跨界融合的消費場景。鼓勵電商平台企業與各地產業集群、專業鎮、生產企業加強合作,引導生產企業通過直播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模式進行營銷推廣,幫助生產企業通過網絡營銷提升品牌運營能力。(省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文化和旅游廳、體育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文旅消費
18.加強文旅平台建設。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區域文化和旅游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大力發展粵式夜間文化和旅游經濟,引導各地開展“粵夜粵美”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主題活動,推動博物館、美術館延長開放時間,豐富夜間演出市場,鼓勵有條件的旅游景區開展夜間游覽服務,優化文化和旅游場所的夜間餐飲、購物、演藝服務,實現強強結合。(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大文旅消費促銷。開展“廣東人游廣東”活動,舉辦廣東文化和旅游消費季,鼓勵酒店、民宿、旅行社、景區、文娛企業等開展各種促銷活動。(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促進商旅文體融合。鼓勵旅行社將商圈、商業街納入旅游線路規劃,聯合演藝票務與周邊商場、酒店產品開展針對性推廣營銷,聯手打造資源共享、更具影響力的“游購廣東”主題線路、產品。鼓勵各地結合當地資源推出特色鮮明的健身休閑產品和服務,打造“南粵古驛道定向大賽”等系列精品賽事,帶動體育企業策劃舉辦活動和賽事,支持各地打造或承辦品牌賽事。(省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體育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優化消費環境
21.優化戶外活動審批手續。鼓勵在商圈、商業街舉辦促銷、宣傳、推廣等活動,預計參加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當地公安機關牽頭,城市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協同配合的快速審批制度,實施主題商貿活動安全許可“一門受理”“一次辦理”“一網通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2.鼓勵餐飲和零售業促消費。按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要求,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限制促銷活動舉辦。最大限度放開餐飲和零售業夜間、閑時外擺管制。(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大力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充分調動各地積極性,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台促進消費的獎補政策。對發展總部經濟、平台經濟、品牌經濟、首店首發經濟、免退稅經濟及綠色商場創建、商貿流通領軍企業培育、步行街(商圈)建設、消費集聚區打造、消費促進活動舉辦等方面促進消費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市,省級財政分級分檔給予資金獎勵。具體操作方案由省商務廳牽頭另行制訂。(省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宣傳促銷
24.積極打造消費節慶品牌活動。省市聯動開展“4+N”全省或全國性消費促進主題活動,重點推出春季汽車消費節、夏季“家520”購物節、秋季“食在廣東”、冬季“123”買年貨四季消費節和汽車、餐飲、家電、家居、服飾、美妝、玩具等行業促消費活動。各地聯合行業商協會、企業,結合當地實際舉辦各類促消費活動,鼓勵企業在活動期間開展優惠促銷,城市管理等部門按包容審慎原則管理,各地協調商圈、商業街戶內外大屏分時段向參加活動企業免費開放,增加企業曝光度,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省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拓展多元化促銷渠道。積極開展線上促銷,支持各地挖掘一批品牌好、品質好的優特產品,結合產業實際開展線上促消費活動,積極開展“雙品網購節”“雙十一”“雙十二”“618”等線上促銷活動,滿足消費者多樣化購物需求,提升消費者線上購物體驗。舉辦出口轉內銷貿易促進活動,組織優質出口企業與線上線下採購商進行供採對接,支持和推動更多外貿企業擴大內銷市場。(省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支持跨界促銷。視情在全省發放消費券。鼓勵商貿、文化、旅游相關企業與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合作發放消費券,以二維碼、小程序、APP、單張等形式匯集消費優惠券、消費促銷活動信息,在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等窗口宣傳派發。繪制多語種電子旅游消費地圖,標注零售、餐飲、娛樂、離境退稅等各類消費門店、消費地標、消費集聚區、商圈、商業街,在省市各級文旅、商務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持續發布。(省商務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上述政策措施實施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情況於當年12月底前報送省商務廳,由省商務廳匯總報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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