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粵計民生”系列策劃總專題|CPI |反腐倡廉 |大病醫保 |食品安全 |異地高考 |保障房 |氣象災害

   中國現在有三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是城鎮職工醫療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第三個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這三項基本的制度目前的覆蓋率已達95%以上,但是由於它們的籌資水平比較低,能夠保障的內容和能夠報銷的比例很有限。很多群眾在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時候面臨著“辛辛苦苦幾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
   去年,六部委出台了關於大病醫療保險救助的文件,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居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同時也是對我們目前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一個延伸。

廣東出台城鄉大病醫保方案

    2013年4月3日,《廣東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正式發布。此后,廣東城鎮居民、農民不用另繳參保費,看大病住院報銷比例將不低於50%,費用越高報銷比例越高。大病保險具體業務將由各地市政府部門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

    2013年廣東在全省50%以上的地級市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8月,已有13個地市引入商保機構開展大病保險,對參保人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2015年將在全省全面鋪開。【詳細】

政策關鍵詞

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於50% 個人無需再額外繳費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6部門公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詳細】

報銷比例>50%

  • 報銷比例高 個人無需再額外繳費
  •     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實際報銷比例約為50%,一旦得了大病,自付部分絕對數額較大,一般人難以承受。通過經辦大病的補充保險,在剩下的50%中再報50%,使整體的報銷比例達到70%左右。”【詳細】

商業保險介入

  • 廣東推廣大病保險 2015年全省覆蓋
  •     截至2013年9月底,廣東開展大病保險工作的地市數量已達到13個。湛江等4個地級市由人保健康承保,清遠等7個地級市由人保產險承保,中華聯合承保肇慶市,雲浮市則由人保健康和人保產險聯合承保。【詳細】

廣東特色

創新民生金融 廣東力推大病醫保湛江模式

    “湛江模式”,簡要地說,就是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商業保險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中提取一定比例,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

    具體的做法是,將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的85%繼續用於基本醫療保險支出,剩下的15%用來購買人保健康的大額醫療補助保險服務。
    2012年,人保健康湛江分公司為湛江51700人次提供了大額醫療補助保險報銷服務,總報銷金額9499萬元。【詳細】

亮點摘選

  • 深圳2014年大病醫保最高可報130多萬
  •     深圳對連續參保滿6年以上的情況作了重新規定,地補由不設支付限額改為每年最高支付限額100萬元。算上基本醫保的35.4萬元最高支付額,參保人每年可以享受最高135.4萬元的報銷。對絕大部分參保人而言,135.4萬元的報銷額度足夠保障大病開銷。【詳細】

亮點摘選

  • 江門:最高支付限額達60萬元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在原城鄉醫保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的基礎上,基金支付限額又提高了10萬元﹔而職工大病保險調整和提高了原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原補充醫療保險規定的范圍內費用3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詳細】

廣州等地尚待破局

        條件不具備
        試點地區應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已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二是已按照統一的政策標准、繳費和待遇、基金收支、服務管理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三是城鄉居民醫保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健全完善的管理體系。廣州目前一個都不具備。

        2015年真正實現
        廣州農村居民醫保目前實行的是新農合政策,尚未與城鄉居民醫保統一,且番禺、從化、增城等不同的市(區),其新農合的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都不一樣。預計在2015年完成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合並,真正實現居民醫保城鄉一體化。【詳細】

        為20萬困難群眾買大病商險
        由政府向保險公司每年投入財政資金約1500萬元,困難群眾每人每年最高可獲醫療救助33萬元。其中困難群眾包括困難職工家庭成員、困難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人員、智力精神殘疾人、有傷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等。【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