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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 便利店可购买多款常用药

2022年03月17日09:06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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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便利店可购买多款常用药

  日前,《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今后,广东居民可在试点的便利店买到夏桑菊颗粒、云南白药气雾剂、六味地黄丸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

  首批试点的“便利店+药店”组合有2个,分别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

  “全国多地均在探索便利店售药,而‘跨界融合’是广东区别于其他试点省份的创新模式。”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加快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

  满足居民24小时用药需求

  3月15日,广州、东莞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实施。此项试点期限为2年,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每年试点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举措。

  首批试点的便利店企业包括华润万家、美宜佳,拥有人流量大、社区覆盖面广等优势,目前全省多家门店正忙着备货、上架。华润万家在广东拥有785家门店,其中深圳大型超市门店44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254家;广州大型超市门店35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154家。

  美宜佳则是广东门店数量最多的便利店,达17000家,社区覆盖面广。“其中约8600家门店是24小时营业,为后续铺开乙类非处方药销售奠定良好基础。”美宜佳相关负责人说。

  在这些商超和便利店中,广东居民可以买到哪些药?据广东德信行、春悦林大药房等试点企业介绍,可买到的药物包括清热解毒类如夏桑菊颗粒、清热祛湿颗粒,外用类如红霉素软膏、红花油、活络油,胃肠消化类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日常应急类如小儿开塞露、创可贴、碘酊,跌打止痛类如云南白药气雾剂、消肿止痛酊,营养滋补类如阿胶、六味地黄丸等。

  “这些属于乙类非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根据药品说明书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但疫情期间,试点的便利店不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满足对连锁门店药学服务人员的配置需求,提高药品销售员的专业能力,省药品监管局拟委托广东省药师协会于今年6月开展线上培训考核,对连锁门店药品销售员进行药学知识培训和考核。

  试点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除了满足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外,此次试点还将进一步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助力广东药品零售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核心是‘跨界融合’,这也是广东区别于其他试点省份的创新模式。”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鼓励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相互借力,节约成本,共享优势资源。

  为便利药品企业,在此前的试点部署期间,广东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目前,连锁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经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当日即可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提速了,质量安全底线也要守住。试点期间,连锁门店只能接受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严格规范连锁门店药品购进渠道管理。

  同时,省药品监管局压实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开创性地提出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连锁门店经营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及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广东各地药品监管部门也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记者/陈晓)

(责编:张晨牧、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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