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保新規:明年起按人頭付費
人民網廣州8月8日電 (寧玉瑛)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建立健全門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挂網公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全省實施完善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開展門診特定病種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村衛生站門診服務等三項做法。
完善普通門診
按人頭付費支付方式
《通知》要求,完善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支付方式改革。各市醫療保障部門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加強總額預算管理,確定普通門診年度按人頭付費標准,並根據普通門診統籌運行情況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對收治老年患者和兒童患者佔比高的醫療機構予以傾斜,有條件地區還可根據參保人年齡分布等因素劃分年齡分組,合理確定各分組按人頭付費標准。
《通知》要求,有條件的地區要探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醫保支付工作,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包干支付家庭醫生費用,建立結余留用、超支不補的激勵約束機制,並鼓勵家庭醫生承擔糖尿病、高血壓病診治和管理,探索實施按病種付費。
《通知》還要求探索普通門診按就診人頭點數付費。這一探索要求在實施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總額預算的情況下,各市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的實際就診人次和服務類型,引入患者年齡、就診頻次和疾病嚴重程度等調整系數,合理確定門診有效就診人頭點數,實施按門診就診人頭點數付費。
探索開展門診特定病種
支付方式改革
在探索開展門診特定病種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有條件地區可在省醫保局制定的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內,選取部分病種開展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同時,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病案管理和醫保結算清單質控管理,建立參保患者門診特定病種病歷檔案。各市醫療保障部門要建立門診特定病種用藥管理機制,規范診療行為,嚴格執行 “雙通道” 管理政策,加強外配處方管理,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支持村衛生站
開展門診服務
此次改革還大力支持村衛生站開展門診服務。完善村衛生站普通門診按人頭付費管理,支持參保群眾選擇村衛生站作為普通門診選點,並指導村衛生站和其依托的醫療機構合理分配按人頭付費標准。有條件地區支持村衛生站開展門診特定病種服務,鼓勵其優先開展高血壓、糖尿病等基層參保群眾需求較多的診治服務。此外,鼓勵村衛生站工作人員積極加入家庭醫生團隊,支持村醫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群眾提供上門服務、長期處方等可感可及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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